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推出多項舉措優化中小微企業續貸政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關於做好續貸工作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豐富續貸產品,優化貸款服務模式,完善續貸產品種類,切實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
《通知》共七條,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將續貸范圍從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后有真實融資需求,同時存在臨時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均可申請續貸支持。二是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三是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為三年。四是優化風險分類標准,對依法合規、持續經營、信用良好,無欠息逃廢債等不良行為的企業,貸款辦理續期時,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五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續貸盡職免責相關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切實為信貸人員鬆綁減負。
“《通知》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豐富續貸產品,優化貸款服務模式,完善續貸產品種類,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說,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所有小微企業,均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續貸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審批辦理續貸,通過新發放貸款結清原貸款等形式,允許小微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
與此同時,《通知》還充分考慮現階段中型企業的實際情況和融資需求,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為三年,也即對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存在資金接續需求的,商業銀行可以參照小微企業續貸政策辦理續貸。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雲澤介紹,為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的相關支持政策真正實施到位,特別是解決基層信貸人員開展中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的顧慮,總局近期發布了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制度,細化盡職免責的相關情形,以充分調動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長效機制。
“中小微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促進就業、激發市場活力的重任。《通知》進一步優化中小微企業續貸政策,擴大小微企業續貸范圍,有利於為其提供更加靈活的貸款支持,體現了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普惠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宏觀發展研究院副院長俞劍對本報記者說,新政策明確了可續期的貸款類型、優化了風險分類標准,將在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同時增強企業信心,使其能夠更好地進行長期規劃和投資,進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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