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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將在100個小區試點探索建立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制度

2024年07月27日09:15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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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將在100個小區試點探索建立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制度

  業主如何維護權利?物業糾紛如何化解?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引發業主矛盾又該怎麼辦?作為居民生活居住的重要場所,小區是城市基層治理的最小單元和最后一米。因此,小區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的高低,既關系到居民的安居樂業,又關系到整個城市的長治久安。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四川省小區依法治理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選取100個小區開展小區依法治理試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治理經驗。

  為什麼要進行試點?具體要試點哪些內容?如何保障實施?為此,7月26日,川觀新聞記者進行了採訪。

  為啥要試點?

  現實情況離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

  據統計,當前四川省城鎮化率達58.8%,全省現有小區(院落)共計8萬余個,物業服務企業多達8900余家。隨之而來的是,近年來,小區依法治理的短板和弱項日漸顯現,時常出現諸如“居住環境臟亂差危誰改善?”“鄰裡間常見糾紛誰調解?”“公共收益收支使用誰監督?”等現象,離人民群眾的法治期待有差距。

  “這些現象的背后,其實是小區存在治理主體不明、各方權屬不清、法律關系不順等問題。”西南財經大學社會發展研究院副教授、四川省城鄉基層治理示范社區評估專家張瓊文介紹,在法理層面講,社區居委會與業委會的本質都是自治性組織。在實踐層面,居委會、社區干部協助街道履行對業委會的指導監管責任,而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是市場關系。“這樣一來,在實際的運行中,各類主體之間的關系不容易理順。關系不順,難免導致部分小區內不同主體不作為或者亂作為情況的發生。”

  “這次印發的《方案》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回答小區依法治理‘誰來治’‘治什麼’‘怎麼治’的問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委依法治省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聚焦了小區依法治理的現狀和突出問題,明晰了縣(市、區)黨政機關、街道辦事處、社區組織等方面的責任﹔理順了小區業主、業主大會、業委會、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多位業內專家認為,本次《方案》的試點內容對明確縣(市、區)黨政機關、社區居委會、社區干部以及物業公司之間的權責邊界具有積極意義。“特別是隨著本次試點下發的《小區依法治理實務手冊(試行)》(以下簡稱:《手冊(試行)》),系統聚焦了小區依法治理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並提出了解決路徑,有利於實現小區治理的良性互動。”張瓊文說。

  要試哪些內容?

  打破部門壁壘 形成多元共治機制

  方向已經確定,具體要試點哪些內容?《方案》提出要緊盯依法自治、多元治理以及矛盾糾紛化解等環節,加快建立多元主體合作共治長效機制,切實提升小區依法治理水平。

  在依法自治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小區自治制度機制、要完善業主自治制作工作機制以及規范物業管理服務等。

  現實生活中,一個小區若要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往往會面臨時間長、門檻高等現實問題。小區成立不了業主委員會,就不能理順業主和物業服務人之間的關系。長期以往,難免會與物業服務人產生各種矛盾。

  為此,《方案》明確提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探索建立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制度機制。對因業主委員會無法選舉產生或者無法正常運作,可能引發公共安全事件、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時,授予小區所屬居民委員會在一定期限內暫時代行業主委員會相關職責的權利。

  在糾紛化解方面,《方案》還提出要開設物業服務糾紛、老舊小區改造、業主委員會違規換屆等涉及小區重點領域專項投訴渠道,建立各主管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健全小區矛盾糾紛“一體化”調處化解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 作用。

  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甘露介紹,在實踐中,事關小區相關事項的舉報投訴渠道往往呈現單一、流程繁瑣,且由於各個行政部門的職責不同,時常會讓群眾有無人管、管不了的感受。“建立各主管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就相當於打破了各個部門之間的壁壘,讓大家能夠第一時間找到負責的部門,把可能產生的怨氣和矛盾及時化解在基層。”

  那試點工作具體如何推進?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計劃,試點開始后,100個試點小區都會收到《手冊(試行)》。省委依法治省辦將會同相關市縣組織試點小區學習《手冊(試行)》,並要求試點小區在試點過程中對《手冊(試行)》進行反饋。“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將落實到縣一級行政單位,由一名縣級領導、一個縣直部門聯合指導組和一個律所共同聯系指導一個試點小區進行推動。”

  (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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