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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水管破裂漏水 樓下鄰居廚房家具遭了

法院:樓上住戶擔責70%

2023年11月01日09:32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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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專用水管破裂漏水 樓下鄰居廚房家具遭了

  在城市社區鄰裡間,時常會發生樓上廚房、陽台、衛生間等位置樓層或管道漏水,影響樓下鄰居生活的情況。鄰居家隱蔽在自家吊頂上方的水管應由誰來維護?如果發生漏水造成損害,能否全部得到賠償?近日,成都青羊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3月18日,業主林某某發現自家廚房吊頂上方出現滲漏,經檢查,漏水點為廚房吊頂上方水管存水彎處破裂,污水滲透吊頂沿廚房牆壁流下,滲水腐蝕了吊頂、櫥櫃、洗碗機和置物架等。破裂的水管為樓上鄰居房屋生活陽台上洗衣機的下水管,該水管屬業主張某某家裡的專用下水管。

  漏水給林某某家造成了一定損失。林某某家購於2018年的某品牌水槽式洗碗機,價格為6800元,曾於2023年1月更換。本次漏水后,林某某對洗碗機進行維修,品牌服務行為報告單載明:因洗碗機腐蝕,無法修復,導致更換,林某某支付了耗材及人工費6960元。因漏水廚房吊頂存在腐蝕,林某某又更換廚房吊頂1組,花了1100元。因漏水廚房吊櫃下層被泡起皮、發黑,面板亦存在腐蝕污漬,林某某更換這些又花了1218元。就賠償問題,林某某與張某某未協商一致,於是訴至青羊法院。

  經審理,成都青羊法院認為,破裂的水管在構造上、使用上具有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應屬於張某某房屋專有部分,其使用排水管不得損害其他業主權利,張某某應對林某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張某某辯稱破損水管存在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但其並未提交証據証明,法院對其辯解意見不予採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之規定,受損的櫥櫃起皮發泡、破損,置物架、洗碗機亦被污水腐蝕,以上表明該處存在長期漏水情況,且破損的水管隱藏於林某某廚房吊頂上,林某某有檢查的便利條件,其未能及時發現漏水導致前述物品長期受漏水腐蝕,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青羊法院酌定林某某承擔30%責任,樓上鄰居張某某承擔70%責任。記者了解到,雙方服從判決,被告表示不上訴。

  法官提醒:因此鄰裡之間被侵權方如發現有類似情形的,應第一時間聯系對方進行處理,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以便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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