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了家和——沿灘法院以法之溫情消解兄弟土地糾紛

近日,沿灘法院通過八個月之久的不懈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弟間的土地糾紛,雙方經釋法明理,互諒互解,做到了案結事了,家和萬事興。
該案系原告陳某甲與被告陳某乙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原告陳某甲與被告陳某乙系同胞兄弟,在瓦市鎮某村相鄰而居。被告陳某乙因新建房屋和魚塘,佔用原告陳某甲承包的部分土地及作物。原告陳某甲遂將被告陳某乙訴至沿灘法院瓦市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將所侵佔的原告承包土地恢復原狀后返還、賠償損失。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通過查閱卷宗及下村走訪調查發現,雙方矛盾頗深,幾乎是一談及對方就滿腔怒火,甚至揚言要採取過激行為。多次上門調解、調查,不是吃“閉門羹”,就是遭到當事人強烈反感、抵觸。
經過多次多方了解,承辦法官意識到這是由“氣不順”衍生出來的“氣官司”。原、被告之間的矛盾,一是源於歷史因素造成的家庭矛盾﹔二是源於被告新建房屋的院壩邊緣突出的一個尖形“凸角”,原告認為該尖形“凸角”指向其房屋,影響“風水”“氣運”,具有針對性。承辦法官認為,一判了之雖然省時省事,但無法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會導致兄弟矛盾加深,於是決定從糾紛背后的隱藏矛盾為主要突破點,對該案進行實質化解,確保案結事了。
此后,承辦法官先后10余次進村調查,並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當地派出所、當地村委會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被告佔用的承包土地進行測量,共同對原、被告進行釋法明理。經過長達8個月的努力,經20余次的現場調解、電話調解、面對面調解,終於在近日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並當庭履行完畢,被告已將院壩的“凸角”去除,雙方互諒互解,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家和。消失的“凸角”,填補了親情缺失的“凹角”。該案件的化解之路從寒冬走向仲秋,法院人用服務群眾的初心與腳踏實地為群眾辦實事的赤誠之心將兩家人之間的“寒冰”捂化捂熱。依法辦案不是機械地追求草率結案,從根本上實質性解決群眾所需。
(自貢網記者 王梓薇 見習記者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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