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統一選購校服須超80%學生家長同意
省教育廳發布校服選購問答

四川省教育廳16日發布校服選購“十一問答”,對許多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答。以下是部分問答。
問:校服是自願選購,選購前學生家長要表態嗎?
答:校服選購單位原則上是學校,也可以市(州)、縣(市、區)教育局為單位組織選購。選購校服前,選購單位要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通過向擬選購校服的全體學生家長發放《自願訂購校服征求家長意見書》等方式廣泛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
問:校服選購要公開公正,學生家長代表如何參與?
答:選購單位應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採購、監督等工作,校服選購組織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於三分之二。校服選購組織積極配合協助學校開展校服選購工作。選購單位要充分尊重和吸納家長代表的意見建議,發揮好家長代表的監督作用。
問:校服是不是必須每年購買呢?
答:中小學生校服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於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家長自願為學生補充購買,不受上述限制。
問:選購單位能不能指定供貨企業呢?
答:選購單位不得指定供貨企業。選購單位要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按照確定的採購方式組織評審,確定供貨企業。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於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犧牲質量。
問:購買校服發現有安全與質量問題怎麼辦呢?
答:校服供貨企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對存在安全風險、質量缺陷的產品和學生合理化需求,及時提供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
問:校服費用誰來收、怎麼管?
答:校服費用均由學校收取,作為學校代收費管理,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其他組織代收取。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
問:買不起又需要校服的家庭困難學生怎麼辦?
答:校服選購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我們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
問:幼兒園要買園服、特殊高等院校及專業需要統一服裝該怎麼操作呢?
答:幼兒園園服參照中小學生校服管理。高等學校原則上不統一選購校服,對特殊院校及專業,如醫學專業、警校、飛行學院等,需統一專業服裝或制服的,參照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趙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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