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全球南方數字人權 中國為何“大有可為”

在21世紀初互聯網興起之時,賽博空間被塑造為一種“彼岸”式的烏托邦,成為能夠消弭各種摩擦與沖突、去中心化的“大同世界”。但近年來,隨著一些互聯網巨頭涉嫌非法收集用戶數據的丑聞相繼曝光,加上與新冠疫情相伴而生的“信疫”困境,諸多現實挑戰使人們愈發關注數字環境的安全問題。
數字人權保護何以迫切?全球南方國家的數字人權保護境況如何?作為全球數字治理的關鍵一員,中國如何發揮作用?近日,清華大學伊斯雷爾·愛潑斯坦對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史安斌接受中新社“東西問”專訪時表示,中國應引領構建數字人權保護的南南合作路徑,以祛魅全球北方主導的“互聯網自由”神話作為起點,構建個體人權觀與集體人權觀統一的全球南方數字人權觀倡議,以南南合作的路徑推動數字人權的包容合作實踐,以期全球普惠的最終實現。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何為“數字人權”?個體的數字人權面臨哪些威脅?
史安斌:人權的宗旨,是將個體從統攝性的強大力量中解放出來,從而保障個體的福祉與尊嚴。數字時代的來臨為人權概念的解釋力構成了新的拓展。在聯合國近年來發布的一系列關於數字人權的決議中,聯合國大會及人權理事會都明確了人權保護的“規范性等同”原則,即人們在“線下”擁有的人權在“線上”網絡空間中也應當得到保護。因此,智媒時代保障用戶的數字人權意味著其免受互聯網公司利用“黑箱”算法、大數據等前沿技術,在信息收集及自動化決策中造成的根本性侵害,在政策話語和學術研究層面,突出表現為網絡空間中的隱私權與平等權。
隨著互聯網技術深度嵌入人類社會生活,個體的“隱私權”成為受到根本性挑戰的一項基本權利。數字時代隱私保護的范圍不僅包括信息的內容,還包括用戶的“元數據”。2018年曝光的“臉書用戶數據門”,使得公眾首次直觀地感受到數字空間中的隱私泄露危機。然而時至今日,大多數國家因立法意願、執法力度或監管資源隻能提供極其有限的隱私保護。互聯網企業以“個人信息匿名”與“知情同意”為由,將部分隱私保護責任轉移至用戶自身。但問題是,用戶是否真的被賦予了“選擇權”,他們能否獲得真正意義上的“知情權”,以及在知情同意后能否真正獲得在線隱私的保護,種種疑問依舊懸而未決。
另一項由於數字技術興起而變得異常“脆弱”的基本權利是平等權。互聯網算法會因人為造成、數據驅動或機器的自我學習“復刻”——甚至會放大或強化——潛在的文化與制度偏見,形成對特定群體的、系統的、可重復的不公正對待,這種“自動化歧視”對平等權構成了新的挑戰。
中新社記者:當下,全球南方國家的數字人權保護境況如何?
史安斌:對於全球南方國家而言,人權保護的困局不僅限於人權在數字時代的“新型拓展形式”,更在於信息傳播權力架構的改變。
具體而言,以硅谷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所掌握的平台中介性權力打破了“公權力”與“私權利”這一前互聯網時代的“二元對立定式”,重新構成了“公權力-私權力-私權利”三角聯動范式。同時,全球南方國家用戶所使用的主要數字平台系統絕大多數並非本土所有,特別是在“行業自律”理念的主導下,不管是在數字經濟的監管上,還是在公共信息平台的維護上,政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難以通過傳統意義上的監管機制,對跨國互聯網商業機構進行問責,國家自主性在信息資本主義“無限”擴張的全球背景下逐漸遭到消解。
一方面,全球南方國家難以在平台資本主義體系中構建“治理自主性”。時至今日,以MAGAM(現更名為“元”的“臉書”、蘋果、谷歌、亞馬遜、微軟)為首的硅谷巨頭形成全球壟斷之勢,成了大多數國家數字公共空間的規則制定者及管理者。在巴西、智利等南美國家,跨國社交媒體平台干預選舉甚至引發騷亂的例子層出不窮。在數字技術的迅猛變革與相關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映襯之下,政府立法程序則顯得過於緩慢。
另一方面,全球南方作為信息科技的“后發國家”更是難以構建“技術自主性”。自互聯網技術誕生伊始,美國便倚仗於其先發優勢牢牢把握著數字科技幾近所有細分行業的主導權。而對於全球南方國家而言,其不僅面臨著智力資源貧瘠的局限,同時還受制於資本資源的匱乏。
同時,根深蒂固的“數字鴻溝”加劇了后發國家的“技術自主”困境。首屆“信息社會世界峰會”(WSIS)距今已有21年,盡管全球接入互聯網的人數明顯上升,卻仍有27億人“完全離線”,絕大多數集中於南方國家。當美國國家互聯網接入率接近95%的“普遍使用”目標時,非洲僅為40%。
中新社記者:以ChatGPT為代表的內容生成式人工智能,會給全球南方國家帶來哪些新的挑戰?
史安斌:首先,內容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進一步加劇了全球傳播秩序的不平等。從公測用戶的多次檢驗來看,ChatGPT在國際政治議題中彰顯了強烈的“盎格魯—撒克遜”意識形態。究其原因,這種“西方中心主義”源自本就失衡的原始訓練語料。據OpenAI發布的報告,其在對底層語言模型進行預訓練時選擇的數據集中,英文語料佔據了總量的93%,而包括中文在內的全球南方國家語言的信息很大程度上被無視,致使ChatGPT成為一種“西方中心主義”的話語“再生產”工具。
因此,AIGC的知識生產實則蘊含著高度的不平等性,迫使全球南方國家再度陷入“無法表述自己”而“隻能被人表述”的局面。甚至,由於ChatGPT隻提供信息結果而非搜索網絡,合理地“隱藏”了信源,使得受眾不僅無從通過信源的可信度與偏向性,對文本信息進行自主評估,更在簡化和處理信息的過程中,左右了公眾理解信息和知識的方式。
其次,內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浪潮使得生產看似專業的信息變得前所未有的容易,但也使得識別誤訊、謬訊等問題信息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困難。
從國際傳播的視角而言,此類生成技術可以使謬訊傳播者以極低的金錢、時間、知識成本編造大規模的虛假信息,形成極具說服力的傳播效果,引發信息失序的困局。然而,OpenAI所提供的防范措施極為有限。雖然科技行業尚未准備好應對方案,但硅谷各大巨頭仍迫於市場競爭壓力相繼推出尚未成熟的ChatGPT競品,全然不顧這些匆忙面世的人工智能文本生成應用將會持續不斷地傳播虛假信息。
中新社記者:對於全球南方的數字人權保護困局,中國作為數字主權理念的“先行者”,應如何發揮作用?
史安斌:中國作為全球數字治理的關鍵一員,應引領構建數字人權保護的南南合作路徑。
其一,要祛魅全球北方主導的“互聯網自由”神話。無論是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裡·克林頓極力鼓吹的“美式互聯網價值觀”,還是2022年4月設立的“網絡空間與數字政策局”,都標志著美國將繼續通過營造數字空間的“無國界”幻覺,進而合法化其地緣政治目的,即美國政府在全球信息流動中佔據著支配性的權力地位,保持“世界創新領導者”和“標准制定者”的地位,並借此在數字空間打著“創新”旗號繼續散布所謂“普世價值”。
隨著科技巨頭私權力與公共利益的根本性矛盾逐漸浮出水面,世界各國對用戶隱私、行業壟斷、問題信息等數字困境的憂慮取代了互聯網狂熱情緒,形成“技術后沖”(Techlash)思潮。 ChatGPT的橫空出世更是凸顯了人工智能應用所可能引發的數字人權問題,OpenAI在美國國會聽証會也主動表示希望政府發揮監管作用,以上種種都標志著美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主導的行業自治政策敘事已然無法滿足當前的治理需要,而中國長期以來更為審慎的政策態度、政府主導的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能夠形成充分、有效的監管機制。當國家監管已然成為互聯網治理的世界趨勢,我們更應抓住機會,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貢獻中國智慧。
其二,要構建個體人權觀與集體人權觀統一的全球南方數字人權倡議。如今,全球北方主導的數字人權保護研究與實踐帶有鮮明“西方中心論”色彩,訴諸個人權利保護,未能超越自由主義意識形態邊界。然而,在人權保護的實踐中,個人與集體休戚相關,命運相連。數字人權話語與實踐應進一步將數字主權作為集體人權概念納入框架,並以此作為數字治理討論的新起點,審慎權衡互聯網的全球性與民族國家監管模式之間的“張力”。這一理念得以指引我們不再局限於去政治化、抽象化的“個體數字權利保護”,而是納入個體與集體交織的現代政治生態,更為深刻地理解全球南方情境下數字人權保護的緊迫性與必要性。
其三,要推動“共同善”的南南數字合作。置身於數字治理的關鍵時期,全球南方國家應延續南南合作精神,以彼此作為參考,通過全球南方國家的互通互鑒,深化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激發內在的創新力。中國作為數字主權理念的“先行者”,通過多次實踐將政府治理引入到數字領域中,從而保障本國公民的各項權利。同時,隨著數字鴻溝日益擴大,全球南方國家實現數字普惠的需求迫在眉睫,數字人權的南南合作應繼續推進“數字絲綢之路”,在建設寬帶等傳統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的同時,打造技術創新、功能復合的內容生產式人工智能產品和互聯網平台這類新型基礎設施,糾偏“西方中心主義”的國際話語生態,突圍信息資本主義鑄造的“人權困境”,從根本上保障全球南方國家的數字人權。(完)
受訪者簡介:
史安斌,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清華大學伊斯雷爾·愛潑斯坦對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蘇世民學院全球傳媒與中國研究雙聘教授。研究方向包括全球傳播、公共外交、跨文化傳播、政治傳播。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萬人領軍人才,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首批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
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新聞傳播、跨文化傳播、危機傳播等,發表China’s Media Go Global、《危機傳播與新聞發布:理論·機制·實務》《全媒體時代的新聞發布與媒體關系管理》《全球傳播與新聞教育的未來》等六部中英文專(編)著以及中英文論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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