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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教資考試報名人數達到1100多萬人次 已超2022屆高校畢業生總規模

“教資熱”仍需冷思考

2022年11月15日09:30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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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資熱”仍需冷思考

不久前,2022年下半年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開考。今年的教資考試報名人數達到1100多萬人次,已超過2022屆高校畢業生總規模。

  教資考試持續火爆

  10月29日,2022年下半年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如期舉行。當日僅武漢就有12.99萬人在46個考點參加考試,考生人數規模排在全國各城市第一位,創歷史新高。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介紹,作為教師行業的“敲門磚”,教師資格的報考條件相對寬鬆。目前,我國教資考試一般每年組織兩次,分為筆試及面試,涵蓋了從幼兒園到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的多層級、多類別,其中,中小學教資考試的參與面最廣。

  不少受訪考生都表示,教資考試難度不是特別高。此前參加過教資考試的池傲(化名)告訴記者:“考試對於很多專業的學生而言都比較友好。”今年已經31歲的考生嚴珠(化名)也表示,自己工作8年后又復習考試,“難度可以接受。”

  記者調研發現,“教資熱”也帶火了與之相關的教材教輔、課程培訓等。在某網購平台上,記者發現排名靠前的教資輔導書月銷量均在5000冊以上。不少考生反映,尤其對非師范生來說,購買相關教材教輔已是考試“標配”。

  教資考試培訓市場也在不斷擴大。多名教資考生表示,身邊有同學通過報班或觀看網課進行備考培訓。以教資考試為主要內容的手機App,下載量、點擊量不斷攀升。某考試培訓機構2021年財報顯示,其教師序列全年營收超過8億元,在公司全部營收中佔比11.61%。

  熱度背后有“三變”

  記者近期與多地多所高校師生交流發現,當前“教資熱”背后發生了三重變化。

  ——報名人群變廣,非師范類學生佔比變高。多位高校教師觀察到,近幾年考教資的學生數量與專業都發生了變化。某外語院校一位教師表示,語言類專業、小語種專業學生參加教資考試的人數有所增長。池傲說,身邊理工科同學參加教資考試的也越來越多。

  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劍萍認為,從統計數據來看,近幾年我國報名參加教資考試的考生中,約三分之二是非師范生。

  ——應考科目變多,已不限於“一人一証”。“為了提升自身競爭力、滿足部分學校招聘需求,一些師范生不再滿足於隻考取某一科教師資格証。”廣西師范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學生周佳樂告訴記者,班裡約一半同學會報名參加多學科考試,擁有兩門以上科目的教資証。

  甘肅蘭州一所高校的輔導員也表示,一人拿多科教資証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據了解,目前教資考試對所學專業並無限制。

  ——拿証目的變多元,提升自身就業保障。記者發現,隨著教師地位進一步提高,一些考生把當老師作為就業的重要選擇。還有一些考教資証的學生只是為了“技多不壓身”。“希望找工作時多一重保障。手裡多個証,心裡更有底。”一名考生說。

  “冷思考”給我們的啟示

  記者調研發現,“教資熱”的背后是“教師熱”。隨著我國對教育越來越重視,政府不斷出台惠師、利師政策,教師職業吸引力逐步增強。“教資熱”對整體教育質量的提升起到了積極作用,也有利於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李劍萍等受訪專家認為,社會對教師需求量較高是教資考試熱的主要原因。目前,教師行業仍是吸納大學生就業的重要領域。教育部數據顯示,十年來,我國專任教師總量增幅達到26%,其中大多數是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都需要考取教師資格証。

  “教資熱”現象也折射出當前的就業形勢與學生就業心態。儲朝暉、李劍萍等認為,一些年輕人在就業比較緊張的形勢下,更願意選擇比較穩定的行業,這和高校中出現的“考公熱”“事業編熱”等趨勢同步。此外,畢業生規模擴大、就業難度提升,也讓大學生們在激烈的競爭中選擇“多一張証多一條路”。

  南開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主任李軍提示,目前教資考試仍面臨“冷熱不均”問題。不同地區教資考試和教師招聘的“熱度”不同,發達地區、大城市更受歡迎,貧困邊遠地區則比較冷清。

  受訪專家提示,基於“七普”數據的預測結果表明,未來十五年我國各學段學齡人口規模將持續減少,學齡人口結構將由“兩頭小、中間大”的紡錘形結構逐步向“上寬下窄”的倒金字塔結構轉變。這將對教育資源的供需關系產生顯著影響。大學生要明確自身職業規劃,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教師隊伍需求和教師職業對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要求,明確自身發展規劃是否與教師職業需求匹配,避免盲目跟風從眾。

  這類人員不能做教職工!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發布《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意見》自11月15日起施行。

  《意見》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就依法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與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的銜接作出了規定。

  《意見》所稱教職員工,是指在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工作的教師、教育教學輔助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以及校外培訓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

  《意見》規定,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職員工實施前述規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判決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其適用禁止令。 據新華社、新華社客戶端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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