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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零時起 成都全市行政區禁止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

2022年08月08日21:33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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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型拖拉機”。成都市農業農村局供圖

“變型拖拉機”。成都市農業農村局供圖

人民網成都8月8日電(朱虹、王洪江)日前,成都市農業農村局聯合成都市公安局發布《關於變型拖拉機禁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稱自2022年8月15日零時起,禁止變型拖拉機在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什麼是“變型拖拉機”?《通告》稱“變型拖拉機”是指企業非法生產銷售,地方以拖拉機名義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外觀是懸挂拖拉機號牌的車頭與貨廂和底盤為一體的機動車。但這類車輛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強制標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應當嚴格限制並逐漸淘汰。

據悉,成都市變型拖拉機禁行通告的政策依據是2021年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中要求“堅持清零和禁行相結合,已清零地區公安交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採取禁行措施,學習借鑒江蘇等地經驗,劃定限行區域和路段,嚴格查處變型拖拉機違法上路行駛”。同時,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農發〔2021〕121號)中明確“存量變型拖拉機已清零市(州)、縣(市、區),公安交管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科學劃定限行區域和路段,設置禁令標志,在禁行域內全面禁止變型拖拉機上道路行駛”。

據了解,成都本次在全市實行變型拖拉機禁行的措施,是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農發〔2021〕121號)等要求,成都市啟動本市籍變型拖拉機淘汰退出工作,各區(市)縣主動作為,多措並舉,合力攻關,2021年年底實現了全市存量變型拖拉機全部清零,較全省提前3年、全國提前4年完成存量變型拖拉機報廢清零任務。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和農機安全監管秩序,徹底消除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減少尾氣排放污染,改善大氣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切實做好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農發〔2021〕121號)和《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行動方案》等規定,成都決定實施變型拖拉機全域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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