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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可按月提取了!

2021年09月01日10:11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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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公積金新政②|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可按月提取了!

  “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按月提取公積金了”, 9月1日,川觀新聞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新政發布會上獲悉。

  會上,正式發布了最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並宣布將於2021年10月8日實施。

  根據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政策都有所調整,其中一直備受關注的“公積金按月提取”政策落地,確定將於今年10月8日正式實施。公積金究竟如何按月提取?此外,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新政有哪些惠民亮點?一起了解下。

  全面實行公積金購房、租房按月提取

  根據最新印發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提取管理辦法》),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隻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時,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提取更為便利,有助於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可實現“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

  根據最新印發的《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採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月供本息,即“按月沖還貸”。這將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舉例說明:假如某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9萬元,每個月繳存1000元(一年后余額10.2萬余元),每個月償還貸款8千元(其中公積金5000元、商貸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職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計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而“按月沖還貸“推出后,職工在一年內每月均可使用公積金8000元用於償還月供,每月生活壓力將大大減輕。

  其他調整: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加裝電梯提取

  除了上述公積金可按月提取外,公積金提取還有以下調整:

  職工購房“可提可貸”,即允許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於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繳存職工近 5 年內已辦理兩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其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

  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業務,不再受一年內隻能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規定限制。

  另外,公積金提取簡化了死亡提取業務辦理材料,第一順序繼承人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時,無需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証書。

  貸款新政:實行“精細化”雙挂鉤貸款

  除了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變,根據修訂后的《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在公積金貸款管理方面,將實行“精細化”雙挂鉤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每筆繳存額度、繳存時間相關,由繳存賬戶每筆繳存資金金額扣除提取金額后,與該筆繳存金額存儲時間對應的存貸系數分段計算后加總得出。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三方面的新政都將於10月8日正式實施。

  2020年5月18日市委財經委會議強調“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是營商環境的重要標尺,讓市民群眾滿意就是政策優化的努力方向”,曾明確提出對標先進城市,實施公積金按月租房提取和沖抵還貸、運用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公積金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度、推動緩繳降比惠企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將階段性辦法優化為長效政策等一系列政策優化要求。

  如今一系列優化調整后的公積金新政落地,是對市委財經委員會議要求的落實,也相應了企業和職工的訴求,確保了公積金制度做到真正惠企惠民。(川觀新聞 王型芳 文/圖)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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