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購房契稅要漲?四川省稅務局辟謠:假的!
人民網成都9月1日電 (袁菡苓)《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以下簡稱《契稅法》)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傳言契稅稅率上漲。這是真的嗎?四川省稅務局微信發布消息稱,這種說法是對《契稅法》的誤讀,《契稅法》關於稅率的規定與契稅暫行條例中的規定是一致的。
購買住房等契稅優惠政策繼續實施
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期發布《關於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公告》明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實施后繼續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
《公告》明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第一條、第三條中關於契稅的政策繼續執行。第一條具體內容是: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哪些情形需繳納契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契稅。
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契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根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規定,四川省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四川省遂寧、雅安等地契稅適用稅率也都隨之下降了。
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計稅依據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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