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支持中醫藥機構、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
人民網成都8月5日電 (郭瑩)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8月4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印發《四川省醫療保障支持中醫藥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政策》支持將中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將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范圍,同時推進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和中醫藥服務價格改革。
支持中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政策》提出,四川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要根據相關規定,綜合考慮參保人中醫醫療需求和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等情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尤其是基層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支持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發展。
同時,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擴大中醫藥服務范圍,提升中醫藥醫療機構的區域輻射力和影響力。
支持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范圍
《政策》要求,各地需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中藥飲片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本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推進中藥的廣泛應用﹔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創新性中醫診療項目,“互聯網+”中醫項目按急需診療項管理相關規定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及時讓參保人員享受到中醫新技術。
要積極研究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將符合基本醫療保障政策規定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飲片和民族藥品納入門診統籌支付范圍,提升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水平。
醫養結合方面,積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支持具有中醫藥健康養老特色的醫養結合機構發展,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范圍,促進中醫藥與醫養結合產業融合發展。
《政策》還提出,要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應由個人負擔的中醫藥醫療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范圍,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門診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要求在重大疫情中,對於國家衛生健康部門診療方案中不在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中成藥、中藥飲片中醫診療項目以及經省藥監部門批准的中藥醫療機構制劑等,按照國家及四川省相關規定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推進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政策》提出,要支持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一個總額預算”管理、“一個總額付費”的統籌區,在總額預算上對中醫醫共體進行適當傾斜。醫共體納入點數(值)法區域性總控的統籌區,要在調整系數上給予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予以適當傾斜。
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按病種分值付費(DIP)中,針對中醫優勢病種,積極探索按中醫療效價值付費,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不能納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圍的一般中醫藥診療項目可繼續按項目付費。
推動中醫藥服務價格改革
《政策》提出,要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對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及時開展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穩妥有序進行價格調整,並重點提高體現中醫技術勞務價值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激發醫務人員提供中醫診療服務的積極性。
同時,四川還將常態化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評審,每年至少組織一批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評審。結合中醫診療特點,對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單獨開展立項評審,促進中醫醫療新技術進入臨床應用。還要以省級或省際區域聯盟為基礎,探索開展中成藥帶量採購,促進中成藥生產企業高質量發展。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