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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農村自建房擅自“住改商”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加強事前監督 規范安全監管(來信調查)

本報記者  金正波  張  文  辛  陽  楊文明
2020年10月26日06: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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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報收到不少讀者來信,反映農村自建房未經批准許可,擅自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等經營場所,存在質量安全問題。農村自建房究竟存在哪些安全隱患?日常監管還有哪些短板不足?如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農村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近日,記者赴多地農村進行了調查。

一些農村房屋改擴建時,對質量、承重、消防等問題缺乏充分考慮

“施工前三天我不在家,第四天一回家就發現活干得很不規范,隻好讓工人們推倒重來。”前不久,家住四川南部某村的陳明福對自家房屋進行了改擴建。

“沒有資質的零散小工,工錢是每天150元,專業施工人員的工錢是每天300多元,為了省錢,我就選了前者。”但很快,有建筑行業從業經驗的陳明福就發現,這些工人連最基本的鋼筋捆扎方法都不掌握,有的地方也沒有按圖紙施工,“我算比較懂行的,還能看出來,如果換作其他人,估計很難看出門道,安全隱患不小。”

在陳明福請來的施工人員中,王經林干泥瓦匠已有10余年,他不到20歲便跟著村裡的師傅學手藝,去過不少鄉鎮蓋房子。但他坦承,從未參加過任何培訓,也沒有考過任何資質証書,施工時往往是看著圖紙按照經驗操作。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農村房屋改擴建時,大多請本村本鄉的散工、零工組成臨時施工隊,憑經驗干活,對質量、承重、消防等問題缺乏充分考慮。雲南某縣長期分管農村自建房工作的趙主任說:“活躍在鄉村的建筑施工隊普遍缺少專業資質。你跟他說一斤水泥配多少沙,這個他能理解,但是你要說配比,他就不知道了。”

遼寧某縣一名村支書也表示:“對於農民來說,找專業的建筑施工隊還是有點貴。現在農村蓋房大多都沒有正規圖紙,一般都是找村裡瓦工或木工幫著畫一畫。”

“改擴建完成后的驗收也全憑業主目測,看看牆體是否垂直、有無裂痕等,前后看一遍,沒啥大問題,驗收就算通過了。”王經林說。

“住改商”存在改造不規范、私自增加樓層等問題

樓頂嚴重漏水,門口地面下沉、外牆出現脫落……在四川東北部某村,40余戶農戶自建了新房子,沒想到入住后卻問題連連。

“本來想申報新農村聚居點,但是規劃沒通過,隻能自己建。”村民劉忠說,這批房屋隻拿到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但土地使用手續不齊全,房屋承建商也沒有資質。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生活水平提高,農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也隨之提高,農房改擴建成為了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的重要途徑,或者增加樓層擴大居住面積,或者將自家住宅改擴建后用於經營飯店、超市等。這些改擴建行為不僅改變了房屋原有的承重結構,而且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質量難有保障,埋下了安全隱患。

雲南某縣一名村民韓師傅介紹,近年來,有村民為了辦商鋪、開飯店,頻繁加建樓層,“一般需要經過村委會審批同意才可以,但也不排除少數人私自動工的情況。”

前段時間,韓師傅所在的村裡明確要求加建必須經過審批。可是部分農戶置若罔聞,擅自擴建,少的加到4層,多的加到7層。記者採訪發現,部分區域如果被劃入拆遷范圍,搶建現象更為嚴重。

韓師傅表示,一些村民在打地基時,就為今后加建做好了准備,一般會留有一兩層的余地。

基層執法力量有限,發現和治理違規改擴建存在兩難

今年6月,四川西部某村有村民利用集體土地違規自建房屋,被其他村民舉報。當地執法部門調查發現,該房屋既無用地手續,也沒有申請建設規劃許可,建設施工找的也是沒有建筑資質的施工隊。

“對於農村的違規自建和改擴建,除非有當地村民或村干部舉報,否則很難被及時發現。”一名執法隊員表示,縣鄉兩級執法力量有限,村干部應負起監管責任。不過很多時候村干部覺得鄉裡鄉親,情面上抹不開。

遼寧某縣住建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坦言,村委會、鄉鎮、住建等部門存在監管不深入、不到位等問題。一方面,住建部門、鄉鎮的專業工作人員較少,加上農村自建房點多面廣,監管難免有漏洞﹔另一方面,改擴建一般多是在原房屋上進行,不需要辦理房產証等手續,客觀上增加了發現和治理違規改擴建的難度。

“因為清理大棚房,農村房屋改擴建這兩年才管得嚴了點。”一名建筑業從業者陸經理告訴記者,前幾年在偏遠鄉村,如果只是加建一層房屋,因為不涉及佔地,往往是農戶自己就改建了,並不會辦什麼手續。如果是在自己院子裡加建房屋,村裡也是“睜隻眼閉隻眼”了。

除了監管力量薄弱,還有一些外在的客觀因素。遼寧某村黨支部書記說:“有些村民家裡人口比較多,現有房屋不夠住,但村內沒有新的宅基地指標,農戶隻能在自家的庭院蓋門房或耳房。鄉裡鄉親的,咱也不能說不讓蓋,不讓蓋真沒地方住。”

按照規定,村民建房應向鄉鎮提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書面申請。可是有的村民蓋房,遲遲等不來審批手續,這才未批先建。村裡發現問題后,考慮農民實際情況,沒有及時制止,等到鄉鎮及有關部門知曉時,房子已經建成入住了。“目前不少地方沒有出台具體規劃,如何依法審批?可是群眾建房又不能一直等,住房需求如何滿足?的確存在兩難!”趙主任說。

完善法律法規,加強農村自建房改擴建的事前監督

一家建筑公司的房屋質檢員顧治龍建議,加強對農村經營性場所改擴建的安全監管,從許可、設計到施工、驗收,建立起一套安全可行的制度。有專家建議將鄉村規劃、農村自建房審批等問題納入鄉村振興規劃中統籌考慮,有序推進相關工作的開展。

昆明理工大學建筑工程學院教授陶忠表示,對農村自建房改擴建必須進行全程監督,特別是事前監督,一旦違建變為既成事實,查處、整改起來成本高、難度大,“建議在農村危房改造基礎上,全面摸清目前改擴建房屋的安全狀況,對於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盡快採取維修加固措施﹔對於改擴建為經營場所的,更要加強日常監管,盡快完成除險加固工作。”

陶忠還建議,一方面,明確農村自建房改擴建審批條件、監管主體,避免因無法辦手續導致脫管﹔另一方面,加強對改擴建房屋的質量安全監管。這方面可借鑒農村危房改造經驗,制定改擴建認定、加固和驗收的相關辦法。同時,結合農村建筑從業人員普遍未經專業訓練的實際,加強技能培訓。

一名縣住建部門負責人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對於用作經營性用房的,要進行全面監管,對於違規改造的,要依法處理,“建議有關部門在完善房產証審批手續的同時,成立專門隊伍,對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對房屋改擴建的施工企業、單位、施工隊加強監管,沒有審批手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律不允許擅自改擴建,切實保障農村自建房安全。”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26日 07 版)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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