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金:
除暴安良 一心為民(為了民族復興·英雄烈士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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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記者郭翔)沒有豪言壯語,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隻有平凡崗位上無私的敬業奉獻。趙振金,197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從部隊退伍,1979年參警,自1986年至2006年6月,在遼寧大連開發區新港派出所所長崗位上一干就是20年。2006年9月9日,時任大連市金州開發區公安局黃海路派出所教導員的趙振金在工作崗位上因過度勞累因公殉職,終年55歲。
從穿上警服的那天起,趙振金就將打擊犯罪、保民平安當作義不容辭的責任。他剛當所長不久,當地有個歹徒在街頭聚眾鬧事,趙振金迎著歹徒高高舉起的斧頭,將其制服。不到3個月,派出所就依法懲治50多人。
群眾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趙振金把當時派出所轄區內的軍烈屬、特困戶、孤寡老人、殘疾人、特困學生等定為重點服務對象。派出所登記造冊,民警分工負責,每月上門服務一次,節日送油、米、面。
趙振金寫下當好派出所所長的4點體會:為百姓不徇私情、秉公執法﹔視百姓為父母﹔做一名兩袖清風的“傻”所長﹔為百姓當所長就要政治建警,把派出所建成一個“戰斗堡壘”。他是這樣說的,更是這樣做的。辦案3000多件,恪守“說情者止步”的原則﹔拒禮拒賄數百次,拒絕利用工作關系為親屬安排工作……趙振金一心為群眾,群眾把他當親人。老百姓送給趙振金和派出所錦旗150多面。當他的警車在雨天執勤陷進泥坑時,老百姓喊著號子硬是把車給抬了出來。
趙振金在派出所隊伍管理和建設方面也不斷進行探索。他在1986年制定了《派出所隊伍正規化建設准則》50條,重點提高民警素質和塑造警察形象。1990年,他將這一准則增補到100條,1996年又細化完善到210條。
榮立個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榮獲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稱號﹔榮獲遼寧省公安系統人民滿意民警稱號……趙振金還沒有穿夠警服就匆匆走了,但他用生命詮釋了“為我所鐘愛的公安事業奮斗終生”的誓言。
《 人民日報 》( 2020年04月23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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