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飛:
不懼犧牲 守護安寧(為了民族復興·英雄烈士譜)
2020年02月11日06:5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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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記者阿依努爾)1969年10月,龍飛出生在四川省漢源縣一個農民家庭,從小聽父輩講紅軍強渡大渡河、飛奪瀘定橋故事的他,心裡埋下從軍報國的種子。1989年,龍飛參軍入伍,在邊疆度過了自己的青春歲月。服役期間,龍飛吃苦耐勞、刻苦訓練,因表現突出先后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班長”“訓練標兵”,9次受到嘉獎,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1991年,本可以回鄉的龍飛選擇留在新疆,成為一名人民警察。不到7年裡,龍飛先后參與抓捕行動逾100次,搗毀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犯罪團伙窩點72個,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為維護社會安全做出了突出貢獻。他還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扑救火災,搶救落水群眾,用忠誠履行誓言。
時間在1998年4月19日23時55分定格。當晚,趁著夜色濃重,接到命令的龍飛帶領隊員一點點向暴恐分子藏匿的窩點前進。暴恐分子驚覺后准備奪門潛逃,為了保護戰友生命安全,龍飛一腳踹開門率先向屋內沖去。然而,暴徒從暗處射出一顆罪惡的子彈,擊中龍飛頸動脈,29歲的他倒在血泊裡……
龍飛犧牲后,被追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並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對同事,龍飛總是無微不至地關愛和照顧。嚴冬,患有關節炎的同事要出任務,他就把大衣脫下來給同事穿﹔隊友因車禍去世,他主動承擔起照顧隊友年邁父母的責任﹔隊友家鄉房屋倒塌、母親生病住院,龍飛把自己全部積蓄拿出來寄給戰友的父母,當時他的一個月津貼僅有37元……
人民警察龍飛在自己短暫的一生裡,留下了太多事跡。他的閃亮形象至今仍感動和激勵著一代代公安干警,他的精神品格已化為滋養當地群眾愛國精神的一方沃土。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11日 16 版)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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