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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机关发布“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6件典型案例

2025年05月24日09:26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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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5月24日电 (记者李平、实习生苟欣雨)5月2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6件典型案例。

张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

【基本案情】

2019年,被告人张某某以某建工公司名义取得某项目后盗挖项目地下及周边砂石74854立方米,销售获利750万元。同年,被告人谢某某以四川某建工公司名义取得某项目土石方工程后,与被告人张某某、刘某甲等人共谋并分工盗挖该项目地下砂石84704立方米,非法获利889万元。

【裁判结果】

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对张某某等8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及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8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张某某等6人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664万余元,并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谢某某等3人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机关立足矿产资源保护,通过明晰土石方领域开挖、平整行为与盗采、出售地下矿产资源犯罪行为界限,精准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并一体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实现环境司法打击、震慑、预防违法犯罪和生态环境修复作用。

简阳某砖厂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简阳某砖厂位于四川盆地大气重点控制区,地形封闭不利污染物扩散,2022年纳入成都重点排污单位。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该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1502千克,其间经行政机关检查督促未整改,继而出现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违法行为,以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得出生态环境损害22075.75元。

【裁判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简阳某砖厂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151.5元,承担评估费用6000元,在成都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简阳某砖厂自愿按照检察机关诉请承担法律责任。后经公告作出《民事调解书》,在检察机关协调下,将赔偿款项转成都简阳市生态环境局用于实施油气回收系统监督监测项目,推进大气污染防控。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切实发挥调查职能,基于刑案延伸查明企业长期存在超排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准确适用排污标准认定生态环境损害,并基于综合考量,经过公开听证,精准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促使企业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人民法院将赔偿款项转污染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用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控项目,助力四川盆地大气环境保护修复。

颜某某等4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

颜某某、曾某甲、谢某某、黄某某从事中药材买卖。2021年至2022年,颜某某、曾某甲、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将多次从云南省文山州购买的脆蛇蜥制品向谢某某出售,谢某某通过网店转售。2022年7月,民警在曾某某店内扣押脆蛇蜥制品46只,向客户追回21只。2022年10月,民警分别在颜某某、曾某甲店内扣押脆蛇蜥制品312只、232只,在黄某某店内扣押脆蛇蜥制品2只、蛤蚧制品6只。脆蛇蜥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1500元/只;疑似蛤蚧制品为大壁虎,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5000元/只。

【裁判结果】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以颜某某等4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4人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在中医发展过程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药用价值受到非理性追捧,非法杀害、猎捕、收购、出售等危害野生动物行为屡禁不止,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产生恶劣影响。本案处理,足以警示中药行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抵制违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刘某等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

成都位于全球两条主要候鸟迁飞通道交汇处。东方白鹳为大型候鸟,有“鸟中大熊猫”之称,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10万元/只。2024年1月26日,刘某等3人到四川天府新区白沙湖打猎,发现一只东方白鹳,刘某即拿出气枪射击,致其受伤且行动受限。3人下车抓鸟。因未果,刘某再次射击。后3人合力将该鸟装入袋子返车,被摄影群众发现。因群众呼叫、追赶,3人从正在行驶的车上将该鸟扔出,下落不明。

【裁判结果】

2024年9月29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等3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3人七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人连带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0万元,并在成都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

司法机关充分利用群众提供的影像资料和证人证言,综合运用司法鉴定、专家意见及专家出庭作证,一并追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通过向政府职能部门制发联合建议书、与社会组织建立协作机制等,治罪治理并重推进强化鸟类和候鸟迁飞通道保护。

程某某、马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程某某向陈某某支付13.8万元用于购买其宅基地上一株楠木,并出售给被告人马某某。后被告人程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楠木挖出运往马某某苗圃,途中被公安机关挡获。后案涉楠木被扣押并合理栽种。经鉴定,案涉楠木系树龄200年以上的三级古树。

【裁判结果】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程某某、马某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程某某、马某某拘役并处罚金。2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被告人马某某申请撤回上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准许,并驳回程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古树越千年,枝繁遮蓝天;日月精华照,看尽世变迁。”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是森林资源瑰宝。非法移栽古树,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损害自然景观,且破坏地域文化传承。本案处理,足以为古树撑起“司法保护伞”,引导群众增强古树保护意识,共同守护“会呼吸的文物”。

督促治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案

【基本案情】

氮氧化物是大气污染主要污染源之一,将造成酸雨、形成光学烟雾、破坏臭氧层、增加细颗粒物浓度,并加剧温室效应。燃气锅炉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中将排放氮氧化物。5家食品企业、酒店、医院等使用10台锅炉供热,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如某医院使用2台锅炉供热,自2021年起,氮氧化物排放折算浓度为64mg/m³至146mg/m³之间,超许可排放标准30mg/m³数倍。锅炉超标排放氮氧化物,造成大气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履职】

检察机关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针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履行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检察建议,督促完成案涉锅炉技术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检察机关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在当地开展燃气锅炉专项整治,在摸清问题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关停、升级改造等完成11台锅炉整改。

【典型意义】

针对燃气锅炉长期超标排放氮氧化物导致大气污染问题,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督促完成个案问题整改,并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摸清问题底数,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消除超排风险,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利益平衡。

(责编:罗昱、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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