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规实施 “鬼秤”“缺斤短两”最高罚10万元
2025年03月03日08:36 | 来源:成都日报

原标题:3月1日起新规实施 “鬼秤”“缺斤短两”最高罚10万元
集贸市场的公平秤应该放在哪里?经营者应如何规范使用计量器具?消费者复核发现短秤缺量,找谁索赔?……3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整治。
《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提出: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对经营者行为也有进一步规范,《办法》提出: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与此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静宇)
(责编:袁菡苓、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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