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法院:示范判决加调解,物业纠纷轻松解
近日,简阳法院在物业纠纷批案的处理中引入“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注重适法统一,妥善高效化解物业纠纷。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与业主王某等人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代缴收费服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之后,王某等人以物业公司在提务的过程中存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公共设施维修保养不及时等问题为由,拒绝缴纳近一年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催收无果后,将王某等180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缴物业费。
简阳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考虑到该批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相似、争议标的不大,如果全部进入诉讼程序,既不利于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也不利于涉民生纠纷的实质化解,于是决定以“示范判决”为切口,做好“类案调解”的大文章,以期做到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达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从180件案件中找出具有“最大公约数”的典型案例,办案团队对受理的批量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把握类案共性与个案特殊要素,从中精选出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物业服务是否符合约定存在分歧,为了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决定到小区实地走访,拿着双方提供的证据逐一核实,深入了解物业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过排查走访得知,业主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案件事实得以还原。
争议焦点厘清后,法官对示范判决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邀请该小区其他当事人参与旁听,让当事人能够预判同类纠纷的结果走向和裁判倾向,有效减少了调解中的对抗情绪。庭后物业公司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
示范案例判决生效后,法官以其作为参照,以点带面详细讲解法律依据和利害关系,促使该批次180件物业纠纷案件49件调解成功、131件自动履行,纠纷彻底化解。
“我们更多的是想通过不交费的形式倒逼物业公司改善物业服务,感谢法官,站在中立的角度,为我们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心里终于舒坦了。”某业主说。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标的额虽小,但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简阳法院采用该模式化解物业纠纷9批共计321件,有效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以和谐小区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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