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四川13人被通报
人民网成都11月14日电 (袁菡苓)近期,四川13人被通报。
如下:
乡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胡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乡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胡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乡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勇简历
胡勇,男,藏族,1973年8月出生,四川乡城人,在职本科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7月至2012年11月,在乡城县扶贫办工作;
2012年11月至2024年7月,先后任乡城县扶贫和移民局副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7月至今,任乡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仪陇县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县志办原主任袁克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仪陇县委批准,仪陇县纪委监委对仪陇县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县志办原主任袁克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克怀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发放救助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袁克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仪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克怀开除党籍处分;由仪陇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绵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原副科长林白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绵阳市监委指定管辖,涪城区监委对林白亮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绵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绵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原副科长林白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林白亮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政府采购、项目拨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林白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白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绵阳市涪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峨边彝族自治县惠康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武东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峨边彝族自治县委批准,峨边彝族自治县监委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惠康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武东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罗武东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罗武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华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仁寿县委批准,仁寿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华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华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他人赠送财物,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权力观异化,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肖华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华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仁寿县委批准,仁寿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他人财物;权力观异化,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石顺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泸州市纳溪区委批准,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主任石顺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顺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建、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石顺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纳溪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纳溪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石顺富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纳溪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县科技和农牧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汶川县委批准,汶川县纪委监委对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县科技和农牧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矿场经营、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汶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汶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黄可山接受监察调查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黄可山涉嫌严重违法,目前达川区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黄可山简历
黄可山,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四川大竹人,在职大专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
1995年8月至2008年11月,先后在大竹县计划委员会工作、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工作;
2008年11月至2021年1月,历任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副局长,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2021年1月至今,任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原局长李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古蔺县委批准,古蔺县纪委监委对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原局长李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个人物品;违规干预和插手农业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资金划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旭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古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古蔺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古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铭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绵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铭简历
何铭,男,汉族,1970年2月生,四川盐亭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至2003年11月,先后在重庆无线电三厂、绵阳新华内燃机企业集团公司、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
2003年11月至2009年3月,历任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城郊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2009年3月至2022年1月,历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22年1月至今,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雅安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原科长李鑫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雅安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雅安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原科长李鑫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雅安市监委指定管辖,雨城区监委对李鑫钰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鑫钰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计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鑫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雅安市审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鑫钰开除党籍处分;由雅安市审计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雨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批准,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清廉底线失守,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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