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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8人被通报

2024年10月12日09:30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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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0月12日电 (袁菡苓)近期,四川8人被通报。

如下: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刁正科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刁正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刁正科简历

刁正科,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四川彭州人,大学学历。2006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12月至2011年6月,在雅安市天全县老场乡政府工作;

2011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雅安市天全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彭州市天彭镇(街道)工作,历任天彭镇(街道)党政办副主任、主任、党(工)委组织员;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2021年6月至今,任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四级调研员文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批准,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四级调研员文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清廉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征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文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文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金鑫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青川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金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强金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强金鑫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强金鑫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江市东兴区委批准,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水利项目的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刘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东兴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委书记马天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委书记马天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朝天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天星简历

马天星,男,汉族,1976年5月生,广元朝天人,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9月至2004年7月,先后在朝天区文安小学、大滩中学任教;

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先后在朝天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工作;

2007年12月至2016年6月,历任花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临溪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乡长,汪家乡党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在朝天区区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16年10月至2022年4月,历任朝天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2022年4月至今,任朝天区朝天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江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江华简历

吴江华,男,彝族,1971年10月生,四川攀枝花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2008年8月,先后在攀枝花市仁和区鱼塘彝族乡、金江镇、财政局工作;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攀枝花市仁和区啊喇彝族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乡长;

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民工委副书记,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民族宗教联谊委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2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攀枝花市人和兴工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9月,免职。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姜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南充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仪陇县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姜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姜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仪陇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贡井区中医医院院长刘秀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贡井区中医医院院长刘秀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贡井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秀君简历 

刘秀君,女,汉族,1974年8月生,四川荣县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7月至2006年6月,在原荣县五宝镇卫生院工作;

2006年6月至2023年2月,历任贡井区原五宝镇卫生院副院长,原牛尾乡卫生院副院长,五宝中心卫生院院长,五宝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任贡井区五宝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区中医医院院长;

2024年4月至今,任贡井区中医医院院长。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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