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纪委监委:2人被查、2人被“双开”
人民网成都8月17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多地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人被查、2人被“双开”。
如下:
眉山市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曾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眉山市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曾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曾进简历
曾进,男,汉族,1969年4月生,四川彭山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1月至2005年1月,先后在彭山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彭山质监局工作;
2005年1月至2021年9月,历任彭山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青神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青神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山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眉山市彭山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2021年9月至今,历任眉山市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一级主任科员。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大英县委批准,大英县纪委监委对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翔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结交政治骗子,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赵翔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翔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金相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金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井研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金相简历
谢金相,男,汉族,1978年8月生,四川井研人,在职大学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至2016年12月,先后在井研县来凤水管站、高滩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水务局工作;
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井研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3月至今,任井研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巴塘县水利局原四级调研员朱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巴塘县委批准,巴塘县纪委对巴塘县水利局原四级调研员朱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甘孜州监委指定管辖,乡城县监委对朱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朱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亲友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朱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巴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巴塘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扎开除党籍处分;由巴塘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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