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1人被查、1人被“双开”
人民网成都12月26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双开”。
如下: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廖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廖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阿坝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廖敏简历
廖敏,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四川三台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8年4月,在岷江木材水运局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劳动服务总公司经理、木材经销处处长;
1998年4月至2005年4月,历任马尔康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5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汶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10年2月至2021年1月,历任阿坝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州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红原县委书记;
2021年1月至今,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洪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杨洪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洪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带头破规破纪破法,败坏风气;贪欲膨胀,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洪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洪江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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