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成都乡镇将实现公用充电桩全覆盖
四川在农村地区加快建设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和新能源汽车服务网络,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正式印发的《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发展目标,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
成都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30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6个。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2024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2025年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8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4个(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阿坝、甘孜、凉山地区,2025年实现所有适宜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县(市、区)充电站全覆盖,旅游线路沿线重点乡镇充电桩全覆盖(单桩功率根据当地实际适度调整)。
四川全面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工作方案》中,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是三大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公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采用单枪功率大于60千瓦的快充设备,优先在县级城市为公交、出租车、环卫、农村客运和货运车辆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区域规划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向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区域延伸。
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干线、旅游线路沿线服务站、加油站、停车点等场景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使用大功率超快充设备。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充电车位。
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水平,原则上所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均应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及“川逸充”APP,为群众提供充电服务。
四川鼓励地方向农村户籍居民派发新能源汽车消费券
四川将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力度,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工作方案》提出,提供适宜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鼓励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新能源车型,特别是底盘高、空间大的中小型SUV、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加大公交、客运、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3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蔡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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