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四川频道>>综合栏目>>四川

四川出台医保新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12日08:12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小字号

原标题:四川出台医保新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加快推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四川省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实施省级统一预算、省市两级调剂、省市县三级责任共担和分级经办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模式省级统筹,逐步实现预算管理、基金调剂、参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机制、经办管理“六统一”,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收入预算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参保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缴费基数或标准变化情况相适应;支出预算要与医保政策调整、基金支出变化趋势相适应,确保基金滚存结余保持在合理区间。

  如何建立基金调剂制度?《意见》指出,从2024年起,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从各地基金收入中筹集,用于调剂各地基金余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制度启动初期,省级调剂基金暂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的1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5%筹集,以后年度,根据制度运行情况,由省医保局、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适时调整筹集比例,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在完善参保筹资政策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参保人员范围,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意见》指出,将逐步统一筹资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均衡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从2024年起,统一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逐步统一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年限等,实行费率与支付水平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规范待遇保障政策,《意见》提出,从2024年起,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等待遇保障政策,逐步实现统筹基金支付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规范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要统一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规范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支付范围和支付类别统一。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2025年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基金支付达到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0%以上。据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责编:章华维、罗昱)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