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有哪些重点内容和创新性的规定?

经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的《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四川天府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要赋予新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权限,也明确省、市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发展需要将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充分赋予新区。
基于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层级多、跨2个地级市、跨成都市多区等现状,《条例》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适应改革需要,通过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国家级新区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解决其面临的管理体制、赋能改革发展、支持先行先试等重大问题,将已形成的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四川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有哪些重点内容和创新性的规定?
四川天府新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分为直管区和非直管区两大部分。《条例》重点对直管区涉及的经济社会管理作出授权规定,明确非直管区经省、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参照行使,厘清各片区职能职责边界,并对毗邻天府新区的1100平方公里的规划协调管控区作出衔接性规定,预留发展空间。
同时,《条例》始终聚焦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特点,彰显公园城市“首提地”使命担当,充分围绕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社会六大价值,着力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园城市标准体系。
此外,对比其他国家级新区条例,《条例》突出天府新区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和成果转化。支持在天府新区集中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教基础设施,统筹资源建设西部(成都)科学城、成渝(兴隆湖)综合科学中心和高水平国家实验室体系,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承载区和创新要素加速汇聚地,为国家级新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对更大程度为新区放权赋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成都市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和发展?
天府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和公园城市首提地、先行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四川天府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要赋予新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权限,也明确省、市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发展需要将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充分赋予新区。
据介绍,成都市将深入落实《条例》有关内容和精神,一如既往支持天府新区的开发建设和发展,围绕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分门别类细化规定针对性支持措施,为最大程度激发新区改革创新活力提供重要制度支撑。比如,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支持新区在重大改革创新领域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支持新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和重大科技、科教基础设施等统筹建设以及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布局,助力新区科学规划和建设现代产业集群;鼓励支持新区创新人才引进、薪酬激励机制等。下一步,通过《条例》具体实施,进一步强化放权赋能,凸显经济功能导向,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发展潜能,形成发展合力,有力保障和促进天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新时代公园城市典范、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天府新区如何规范行使有关权力?
《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以省级法规的形式赋予新区行政主体资格。《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批)》的公布,正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天府新区梳理了管委会有关行政管理职能职权,按法定程序审议和公布权力清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天府新区还将继续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措施。
为确保权力清单发挥应有的作用。四川天府新区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解释情况,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权力清单。通过用制度规范权力,督促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
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网上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在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此外,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的水平。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纪律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四川天府新区将研究制定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等配套制度,完善自身监管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确保依法用权、规范用权、高效用权。结合省市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履职效能,全面保障权力清单得到正确有效执行。
《条例》正式施行后,如何促进人才政策更好地实施,助推四川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
《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应当支持天府新区在人才引进使用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建立与人才引进需求相适应的积分落户区域加分管理制度、住房保障机制。支持重大科研项目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总师负责制和法人负责制。鼓励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以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这些都是从高层次人才需求考虑,量身定做的重要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同时,在医疗、教育、民生领域对专业性人才也制定了相应的创新激励机制。
当前,人才已成为天府新区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最为核心的战略资源。新区已制定出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设立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成立四川天府人才集团,持续筑强实验室体系,实体化运行天府兴隆湖实验室、天府永兴实验室,引进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等校院地协同创新平台66个。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赋予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权,在今年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名单中,新区就有5名高层次人才名列其中。另外,已正式上线四川天府新区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并同步启动人才政策申报认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蓉漂人才荟”走进清华大学、“蓉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来新区创新创业。将来,新区将继续搭建符合公园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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