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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印发 四大热点问答来了

2023年06月02日08:00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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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印发

  6月1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范公安机关对居住证的管理工作,满足符合条件的来蓉人员方便快捷的申办居住证需求,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下称“细则”)已于5月29日正式印发。

  1.来蓉人员如何进行居住登记?

  答: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

  现场申报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村)委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办理,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网络申报应当登陆“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登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2.居住证如何申领?

  答: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当场发放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3.申请居住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清单。

  (二)合法稳定住所。

  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无产权人信息的同时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劳动合同;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

  (三)连续就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提供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4.居住地发生变动后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住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其居住证无需换领。(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颜雪)

(责编:罗昱、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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