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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市州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09月13日09:39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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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9月13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绵阳、德阳、南充、巴中、凉山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兰帮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兰帮海先后19次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8.94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兰帮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3月,兰帮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州区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窦勇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7月至2021年5月,窦勇先后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白某某安排,到都江堰市、峨眉山市、乐山市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白某某支付。窦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窦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北川县中羌医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朱伟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1月,朱伟组织单位职工在永昌镇某餐馆聚餐,相关费用共计5180元由公款支付。2019年8月,北川县中羌医医院动员本院职工向医院经营的北川县大拇指培智学校申报的公益日募捐活动项目捐款,9月,医院以该项目奖励的名义违规向捐款职工发放补助共计1.81万元。朱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朱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游仙区魏城镇原玉珠村党支部书记田显平等3人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5月,田显平(时任玉珠村党支部书记)、邓凯(时任玉珠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贾刚(时任玉珠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在未向魏城镇党委政府报告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本村干部、群众、种植大户共计16人前往平武县进行项目考察,改变行程借机前往江油市游玩。相关费用由村集体资金支付。2022年6月,田显平、邓凯、贾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油市江油隆山科峰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文龙等2人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21年2月,江油隆山科峰实业有限公司在预发年终奖时,曹文龙(时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包剑平(时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在上级集团核定的基础上,违规使用账外资金向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额外多预发年终奖共计28.5万元。曹文龙、包剑平分别从中领取3万元。2021年12月,曹文龙、包剑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德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毛文华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春节前,毛文华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3万元。2013至2019年,毛文华及其家属先后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王某某、邓某、金某安排,前往三亚、澳门、塞班岛、上海、苏州等地旅游,期间产生的旅游费用共计11.7万元均由王某某、邓某、金某支付。同时,毛文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毛文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胡元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至2021年,胡元培违规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16万元和高档白酒、名牌服饰、虫草礼品、消费卡3张(价值3万元)。2017年至2021年,胡元培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张某、强某等人安排,前往广西、贵州、新疆、三亚等地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共计19万元均由张某、强某等人支付。2017年至2019年初,胡元培长期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奥迪A6L轿车1辆供个人使用。同时,胡元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胡元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旌阳区公安分局天元派出所民警汪先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汪先刚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8.4万元以及香烟、土特产等礼品。同时,汪先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汪先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从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相关违纪违法款项已予以收缴。

4.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一病区原行政主任黎孝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22年,黎孝富(非中共党员)先后30余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香烟、茶叶等礼品折合共计8.4万余元。同时,黎孝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黎孝富受到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充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南充经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弋学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弋学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共计7万元及香烟等贵重礼品。此外,弋学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顺庆区和平路街道社会事业中心原工作人员张宇违规报销私家车燃油费问题。2020年1月至3月,张宇违规将其私家车燃油费共计1135元,纳入和平路街道办租用车辆燃油费一并报销。此外,张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高坪区新民粮食储备库主任李和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3月至7月,李和清在实际未加班的情况下,以疫情防控加班等名义违规向粮库职工发放加班费共计9.84万余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李和清以安全津贴、安全综治目标管理绩效等名义违规向粮库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5.46万余元。李和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仪陇县大寅镇高山村党支部书记易礼康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8月24日至25日,易礼康在未向镇纪委履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在大寅镇某餐厅为其女举办升学宴,违规宴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5400元。易礼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5.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原股长梁弘霖、工作人员王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梁弘霖、王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梁弘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恩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主任邓泽文等5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邓泽文在原恩阳区粮食局(现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任职期间,经与时任领导班子成员成荣、鲜斌、邓戟舞、熊山商议,多次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吃喝。2014年1月、2016年2月,邓泽文又与成荣、鲜斌、熊山商议,以新设“目标考核奖”等方式,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同时,邓泽文等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6月,邓泽文、鲜斌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成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邓戟舞、熊山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2.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攀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李攀在担任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以拜年、祝贺其子升学的名义所送礼金,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4月,李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平昌县财政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家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周家全在担任平昌县财政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期间,先后多次在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4月,周家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4.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四级警长、红光交警中队负责人蒋学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蒋学海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对象以节日慰问为名所送礼金,并将部分礼金分发给队中人员。同时,蒋学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5月,蒋学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5.通江县毛浴镇朝阳村文书兼三社社长杨军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22年8月22日,杨军对全市治理农村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规定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杨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凉山州原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邹劲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邹劲多次收受工程项目承包商赠送的高档白酒、香烟(折合人民币3.6万元)。邹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邹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美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梦金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田梦金在担任美姑县洛俄依甘乡党委书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拜节等名义赠送的高档烟酒(折合人民币2.77万元)。田梦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田梦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雷波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田素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田素伟在担任雷波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医疗保险局局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期间,收受药房、私立医院等有关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共计6.5万元,以及月饼、酒水等礼品(折合人民币0.24万元)。2021年6月,田素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相关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4.普格县荞窝镇中心校原校长唐正华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唐正华在担任荞窝镇中心校校长期间,存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高档烟酒、违规使用公款到螺髻山景区旅游等行为。2015年至2017年的每学期期末,唐正华五次安排学校财务人员套取国家资金违规发放“辛苦费”共计45.89万元,其中唐正华个人领取22.9万元。唐正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唐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盐源县中学校副校长曹宏、原高2018级年级主任文俊、原初2018级年级主任徐静涛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6月文俊组织所在年级部分教师及家属50人,违规使用公款到雅安、乐山等地旅游,共计花费6.82万元,副校长曹宏参与其中。2021年7月徐静涛组织所在年级部分教师及家属50人,违规使用公款到湖南张家界旅游,共计花费6.46万元。2021年10月,文俊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徐静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曹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6.宁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田维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田维玉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事医疗耗材采购工作期间,先后收受多名医疗器械销售商赠送的礼金共计0.9万元以及月饼、大闸蟹、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57万元)。2022年1月,田维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法所得被收缴。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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