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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校园周边商户利用“挑竿”售烟 严查!

2022年07月07日21:23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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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小学生售烟是违法的!”近日,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2名零售户开出罚单,对当事人利用“挑竿”向学生售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实施以来,眉山市查获的首起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5月30日,洪雅县某中学教师在校园旁拍摄下这样一幕:周边商户利用竹竿避开校园围墙防护网,使用“吊绳+竹竿”的方式,将小吃、啤酒、卷烟等商品递送到学生宿舍窗口。

当教职人员上前想对其进行阻止时,其中一名商家竟然十分猖狂地说:“你管不到!”无奈之下,该教师拨打了“12313”投诉专线,向烟草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洪雅县烟草专卖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对该中学附近的小吃店、快餐店、副食店等开展排查,成功查获2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

据了解,该中学为半封闭式管理模式,规定学生只能在校内进行就餐。周边商户总是换着“方式”偷摸给学生送餐,屡禁不止,但如此明目张胆地售烟、售酒,还是首次发现。

该校负责人说:“他们都是通过微信下单交易,防不胜防。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进行劝阻,但是那些商家要么就口头答应,要么就不予理会,我们还特意安装了防护网阻拦。没想到他们现在使用上了竹竿和吊绳,而且还愈发猖獗地向学生售卖烟酒。”

经查,2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有现场影像视频、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条款,洪雅县烟草专卖局对2名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于行政处罚书送达当日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

去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眉山市烟草专卖局、眉山市市场监督局随即印发《眉山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清理整治,全面构建“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联合监督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眉山市烟草专卖局、眉山市市场监督局提醒广大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群众拨打“12313”监督举报专线。(卓雪 刘一恒 刘景)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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