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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泸县流动仲裁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2年05月26日17:15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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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庭审现场。曾佐然摄
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庭审现场。曾佐然摄

人民网成都5月26日电 5月26日,泸州市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在泸县一家煤业公司开庭。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及双方代理律师就案件争议焦点阐述主张和理由。

“我同意单位给予的赔偿。”51岁的劳动仲裁申请人陈福华高兴地说。让他开心的不仅是自己的劳动争议请求获得了支持,还获得了高效、便捷、贴心的维权服务。

据介绍,陈福华在该煤业公司上班,从事井下掘进、运输工作。2021年7月,他被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壹期,同年12月经泸州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22年3月,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陈福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为7级伤残。为了工伤赔偿问题,陈福华多次找到企业老板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4月,他到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情况,仲裁院的同志及时立了案,解决了赔偿问题。

庭审现场仲裁员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充分进行举证、开展庭审调查等审理工作。庭审过程始终紧扣全场争议焦点,对当事人的诉求、证据的提交与质证等程序进行规范审理,做到了程序完整规范,示范效果良好。

“流动仲裁庭开在企业,减少了企事、当事人来回的办事成本,也起到普法的作用。”陈福华的代理人、泸县石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刁维全说。

“流动仲裁庭是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施‘民心守护’工程以来,聚焦服务群众开展贴心、省心和连心行动的一项便民创新举措。”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阳说。

自“民心守护”工程实施以来,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思路,采取“仲裁+调解+线上+线下+观摩+释法”的“1+N”服务模式,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既降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也发挥庭审过程中的普法释法宣传作用,实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零距离。今年以来,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工伤待遇案件35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其中调解结案24件,调解成功率超过65%。(邓雪梅、 曾佐然)

(责编:罗昱、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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