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严格校服选用采购程序
将建立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四川省教育厅官网截图
人民网成都5月24日电 (王波、袁菡苓)据四川省教育厅官网消息,昨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除明确了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学习、相关行业的职责外,最引人注目的是校服选用采购程序的规范和对校服生产采购的标准。
校服选用采购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征求选购意向,成立选购组织,确定选购方式,发布选购公告,考察供货企业,确定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严格供应验收,做好售后服务和实行备案制度。按照该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同时,学校可结合实际,成立校服选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意见反馈小组等。
那么,关于校服供货方面,在发布选购公告后,根据意见,先是考察供货企业,要求可实地考察校服生产企业的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含后服务水平、社会信餐度,要夯实采购工作基础。为保证公正性、竟争性,参与企业不少于3家。最后,选购单位要坚持“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评审,确定供优企业。
其中,意见明确要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防止校服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牺牲质量。并要求建立样衣封存制度,邀请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供货企业到指定地点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样衣展示、说明。选购单位不得指定供货全业。并且,家长付费购买校服的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
意见还要求,校服选购应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选购工作。寒冷地区,可结合实际选用冬装校服。
校服设计制作也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和学校办学底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传承民族文化;应适应不同季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体育运动等需要。
根据意见内容,四川省将建立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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