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公开征求大运会期间车辆临时交通管控意见
人民网成都4月21日电 (李平、王凡) 为在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城市交通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4月20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按照成都大运会执委会交通保障部有关要求,起草了《关于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小、微型客车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货车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成都交警官方邮箱:1689036100@qq.com,请在标题加注“第31届世界大运会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法处(筹),请在信封上注明“第31届世界大运会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
咨询电话:028-962122
附件1:
关于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
小、微型客车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行,统筹做好大运会期间交通保障与城市交通的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取小、微型客车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悬挂川A、川G小型汽车号牌的客车尾号限行范围调整如下:
(一)限行区域: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含)以内区域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二)限行时间:7:30-20:00。
(三)限行规则:工作日维持现状的尾号限行规则。周六、周日限行规则如下:6月25日(周六)限行尾号1和6、6月26日(周日)限行尾号2和7、7月2日(周六)限行尾号3和8、7月3日(周日)限行尾号4和9、7月9日(周六)限行尾号5和0、7月10日(周日)限行尾号1和6。
二、2022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每日7:30-20:00禁止悬挂非川A、川G小、微型汽车号牌的客车(9座及9座以下)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含)以内区域所有道路以及科华南路(绕城高速至梓州大道)、梓州大道(科华南路至吉龙路)通行。有以下情况的非川A、川G小型客车可在“蓉e行”平台申请“外埠机动车电子通行证”后通行,但应遵循成都市汽车尾号限行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地来蓉处理政务、政务交流等外地小微型客车,提供相应的通知、邀请函等正式官方文件,可申请“电子通行证”;
(二)外地来蓉参加重大商务活动、会议的小微型客车,提供相应的通知、邀请函,可申请“电子通行证”;
(三)外地来蓉就医、送殡等紧急情况,可通过拨打122报警电话或962122交管服务热线进行备案,按照交管部门帮助或指引进入管控区域,后再补办“电子通行证”;
(四)其它紧急情况或涉及疫情防控的小微型客车,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电子通行证”。
三、每日7:30前已经驶入绕城高速公路的限行车辆,进入限行时段后应选择最近的立交桥驶离绕城高速公路并进入非限行区域道路。
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客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专用车、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持有“大运会通行证”车辆;
(六)依法取得“大运会外埠机动车电子通行证”的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六、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大运会赛事保障的需要,适时调整上述管控措施,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附件2:
关于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
货车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行,统筹做好大运会期间交通保障与城市交通的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取货车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对货车通行做如下规定:
(一)每日7:00至21:00禁止所有货车在以下区域通行: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止所有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三)每日7:00至21:00禁止悬挂大型号牌货车在以下区域通行:利州大道(不含)、梓州大道(含)、中和大道(含)、应龙路(含)、安和路(含)、观东二街(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四)每日9:00至17:00、19:30至21:00允许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车在以下货运通道通行:
1.金芙蓉大道[成都绕城高速(G4202)货运大道收费站至阳光南路路口],阳光南路(金芙蓉大道至阳光路),阳光北路(阳光路至清逸路),清逸路,阳光路。
2.金丰高架桥[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金丰高架桥跨金芙蓉大道下行匝道处];蓉北路三段、蓉北路二段、金丰路一线[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北三环路外侧调头处]。
3.海霸王路,正义路(海霸王路至古靖路),古靖路。
4.古柏路、古柏西街、川建路、新荷路、汇丰路、川建南二路、泉水路。
(五)持有《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不含“货车通行次码”)保障生产和生活必须的货车,通行时间及区域仍按《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相关规定执行(每日7:00-21:00禁止持《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驶入成都第一绕城高速)。
(六)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每日7:00前已经驶入绕城高速公路的限行车辆,进入限行时段后应选择最近的立交桥驶离绕城高速公路并进入非限行区域的道路
三、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三)持有“大运会通行证”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五、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大运会期间赛事保障需要,适时调整上述管控措施,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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