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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启动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已取消约600个城市道路停车位

2022年04月20日10:03 | 来源:川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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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泸州市启动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已取消约600个城市道路停车位

  4月19日,记者从泸州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泸州市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日前拉开序幕,已取消约600个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工作人员现场消除停车位标线

  影响行人通行停车位将取消

  日前,回龙湾、龙马商城一带40个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被取消。由于这一带车流量大,原有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常常造成交通拥堵,已经不能适应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变化,因此决定取消这一带的停车位。

  据了解,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已启动“取消一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工作。截至目前,泸州已取消33个路段约600个不符合要求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因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影响行人或者车辆正常通行,周边停车场能够满足停车需求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都将取消。

  对现有停车设施进行规范

  日前,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实施《泸州市2022年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5-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在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将根据停车需求和周边交通情况,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施划一批停车泊位,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对社会开放;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将对现有停车设施进行规范。包括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标线,维护缺失残损的禁停标志标线;更换补设损坏、缺失的各类停车管理信息告示牌;加快现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优化完善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公共停车场应当接入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鼓励配建停车场试点接入全市智慧化停车平台。

  将整治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擅自设置隔离桩、隔离栏、地锁等隔离设施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行为;个人和其他单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行为;损坏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施行为;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性活动行为。

  “僵尸车”将依法予以处理

  将整治车辆在城市道路违停行为。全面梳理排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各公共广场、交通节点、大型商场、汽车站(高铁站)周边等区域,列出重点整治区域和路段,整治各类违停行为。对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僵尸车”、对车辆不按停车位类型停放依法予以处理;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违停车辆依法予以处理;探索智慧停车平台向公安交警推送车辆违停信息。(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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