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公安“四字”工作法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为切实加强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四川南充营山公安未雨绸缪,精心组织部署,运用“强、细、严、浓”四字工作法,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坚决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春季气温回升,晴天多,踏青春游、春耕农事生产增多,营山公安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全警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岗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根据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研究制定野外巡逻防控措施,要求森警大队牵头,各辖区派出所配合,在辖区内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宣传、巡逻防控等工作;并在分析查找野外火源管控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
据了解,1-3月,营山公安联合应急、自规等部门,深入林区、乡镇督导检查森林火险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控、宣传、责任落实等情况,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此外,在排查重点部位期间,森警大队、各派出所相继对26个乡镇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发现森林火险隐患12起,全部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已全部整改销号。在严控重点人员方面,建立全县重点管控人员台账,共计1037名人员,与家属签订责任书1037份,在制度上、措施上、责任上共同发力,确保家属严格落实看护责任。
为强化日常管控力度,营山公安要求森警大队、各派出所重点加强晴天及周末的巡查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存在野外用火行为的,严格做到“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过,违法行为人不教育不放过,违法现象不消除不放过”,有效预防火灾发生。
此外,为强化重点区域管控、联合整治力度,营山公安在坟地集中连片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联合乡镇人员设置检查站,收缴进山人员火种,严防火源入山林。主动与应急、自规等职能部门联合,按照职能分工,科学安排勤务,开展巡山巡查,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据介绍,2月以来,开展联合检查12次,出动人员48人、车辆15台(次)。
在防火知识宣传方面,营山公安也积极作为,与乡镇干部一同入村入院入户走访宣传防火知识、森林火灾应急避险常识、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群众认识;并对儿童、老人、返乡人员开展重点宣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宣传教育全覆盖。(李平 实习生张依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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