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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典型问题

2022年01月20日12:06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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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月20日电 (袁菡苓)日前,内江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典型问题,如下:

威远县原两河镇相合村14社社长杨普仲在承包地内用火不慎引发山火的问题。2018年2月9日、2月24日,相合村相继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社社长、党员参加了会议。2月25日,14社社长杨普仲在自己的承包地铲杂草后,将剩下的杂草渣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后引发山火,烧毁相合村14社部分群众退耕还林地林木,造成林地过火面积2.4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杨普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资中县太平镇红门村第二支部党员黄远见在森林防火区内乱扔烟头引发山火的问题。2020年5月19日,资中县太平镇红门村第二支部党员黄远见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资中县太平镇三圣村8组森林防火区内乱扔烟头引发山火。该次山火面积为7567平方米,导致大量柏树、桉树以及五间房屋被烧毁。2020年10月,黄远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中区史家镇跨虹村党员孙泽银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史家镇跨虹村党员孙泽银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在距离最近的林区不足20米处焚烧菜籽杆、菜籽壳,极易引发火灾。经公安民警劝诫后,孙泽银仍拒不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森林防火令。2021年4月30日,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孙泽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孙泽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昌市原李市镇大佛坎村主任陈大春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3月9日,李市镇大佛坎村22组巨桉林发生火灾,火灾系该村22组村民李某在房屋外“窝火堆”所致。陈大春作为该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在开展日常巡查过程中,长期发现有村民在林区周边存在“窝火堆”的情况,但未按要求有效管控林区野外火源,也未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上述情况,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对该次火灾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742.8亩,造成经济损失总计171万余元。2018年7月,陈大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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