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0元杀害邻居外逃10余年 四川洪雅一男子落网被判死缓
13年前一声枪响,打破了四川洪雅一个小乡村的宁静。两名20多岁小伙子,因100元钱发生口角,引发一场命案。一人当场身亡,一人逃亡10多年。
9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开庭宣判了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余某荒废多年的房屋
因100元起纠纷 村民枪杀邻居后外逃10余年
余某和毛某某是眉山市洪雅县同村同组的村民,两人居住的房子相隔不到百米。
2008年7月,余某等四户人到毛某某家中,商量分配3600元赔偿款事宜。据当时在场的另一位村民回忆,几人在讨论分配时,毛某某表示余某家参与少,只分100元,余某不同意,双方争吵几句后,余某情绪激动,夺门而出。
随后,余某到同村村民家中,找到一支火药枪,再行至毛某某家中,向毛某某开枪射击,随后携枪逃离现场并将枪丢弃在附近河中。后来,毛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余某逃往外地藏匿。直到2020年5月30日,被警方在贵州一出租房内抓获。
庭审现场
本想“吓唬对方” 一时冲动终酿成大祸
庭审中,法官讯问余某——为何去拿火药枪?打了后是否知道情况?
余某表示,发生纠纷后自己心里很气,想打架觉得打不赢,就想到了其他村民以前打过鸟的火药枪。
余某陈述说,以前他并未使用过火药枪,开始是想拿枪吓一吓毛某某,让他道歉,结果毛某某不道歉还向前走,他一害怕便开枪了。因为当时非常害怕,开枪后就立即逃走,并把枪扔在了河里。第二天,听姐姐说毛某某死亡,于是立即逃往了外地。
“我一时冲动,给他们一家造成了伤害。我心里非常后悔,给他家属说声对不起。”在庭审最后陈述中,余某对过去的所作所为表示忏悔。
查明案件后,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封面新闻记者 王越欣 图据眉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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