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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自流井区:重拳出击 扎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笼子”

2021年08月19日12:18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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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8月19日电 近日,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重庆某违规企业处以5万元罚金。

今年7月7日,自流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举报:重庆某企业承接的自贡H商·国际城二、三期一批次(A2、B2地块)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工程项目未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人工资,拖欠50余名农民工80余万元工资。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立即展开调查,核查发现上述反映基本属实,向该企业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履行先行清偿责任和义务。该企业限期改正无果。按照法定程序,自流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处罚告知、申辩等程序后,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停工,并处以5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经此处罚,该企业纠正了违法行为,主动缴纳罚金,并妥善解决了欠薪问题,50余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此案为《条例》出台后四川省首个案例。

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自流井区(高新区)推行日常巡查、专项行动检查、重点领域督查相结合的“三查”工作机制,对落实《条例》打“折扣”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从欠薪根源上严防死守,全面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尚永高、邹海)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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