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举行首期普通发票摇奖活动 最高奖获10万元

人民网成都7月26日电 7月25日,四川省达州市主城区首期普通发票摇奖活动在罗浮广场举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全兴出席本次活动。此次发票摇奖共派发奖金30万元,60名消费者代表现场参加摇奖,发票号码80060557获得特等奖10万元。
据达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忠强介绍,2021年6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从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纳税人处获取的单张开具金额200元(含)以上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要求录入“摇奖”系统并根据规则校验通过后,可以参与“摇奖”活动。“发票摇奖”活动从2021年7月开始,每月25号开奖一次,每次设置4个奖项,奖金总额共计30万元。其中,特等奖1个,奖励现金人民币10万元;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现金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50个,每个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1000个,每个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另外,每年还设置终极大奖1个,在全年最后一期“摇奖”时,从本年度所有参与“摇奖”的发票中摇出,奖金金额30万元。
王全兴说,发票作为经济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是消费者购物维权的凭证,也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索要发票不仅能维护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改善全市的营商环境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举办发票摇奖活动是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纳秩序的有益尝试,目的在于提高纳税人使用发票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增强消费者索要发票依法维权的积极性,规范税收征纳秩序、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对拒开发票、虚开发票等现象进行监督举报,税务部门一经查实,将会依法处理。
“发票摇奖可以鼓励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增强消费者发票查询辨伪意识,规范我们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行为,促进我们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达州市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会计文晗说。(杨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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