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扣劃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清償債務?
法院:該種資金具有社保專屬性,不宜作為可強制執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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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被執行人名下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能否被扣劃用於清償個人債務?近日,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執行異議案,明確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具有社會保障專屬屬性,應當專款專用,不宜作為可強制執行的財產,依法裁定撤銷前述扣劃行為並將資金全額返還。
李某與某房地產公司、田某、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判決生效后,多名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4年10月,案件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扣劃了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某銀行賬戶內的多年累計結余資金。扣劃后,王某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該賬戶是個人醫保專屬賬戶而非普通儲蓄賬戶,賬戶內資金屬於專項醫保基金,依法不能用於清償普通債務,請求法院返還全部被扣劃款項。王某同時表示,其知曉應當履行生效判決義務,對法院凍結扣劃其名下其他銀行賬戶均無異議,但該醫保賬戶資金關系其基本就醫權益,被扣劃將嚴重影響其正常看病購藥。
因金融系統界面無特殊標識,執行法官線上查控扣劃時,無法區分案涉賬戶為普通金融賬戶還是醫保專用賬戶。為厘清賬戶性質和資金用途,法院向開戶銀行、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發函核查。開戶銀行函復,案涉賬戶是王某社保金融卡中社保賬戶對應的銀行內部賬戶,該卡另有獨立金融賬戶,與社保賬戶分屬不同體系。醫療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函復明確:案涉賬戶為王某的醫保個人賬戶,是就醫購藥醫保結算專用賬戶,無現金存取、轉賬支付功能,凍結扣劃將影響王某正常就醫購藥﹔同時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醫保個人賬戶是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法定組成部分,具有社會保障專屬屬性與專款專用性質,不應認定為普通個人財產,不得通過司法扣劃用於清償個人債務。
綜上,法院認定:案涉賬戶為王某的醫保個人賬戶,功能僅限於醫保結算,不屬於一般結算賬戶,該賬戶內資金具有社會保障專屬屬性,與普通個人儲蓄以及經營性、收益性財產存在本質區別,不宜作為可強制執行的財產。據此,法院裁定撤銷對該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扣劃行為,並將款項全額返還至王某醫保個人賬戶。該裁定已發生法律效力。(楊雄 申露)
法官說法
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並非被執行人名下所有資金賬戶均可採取扣劃措施。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面向全體公民設立的普惠性民生專項保障資金,具有鮮明的公益屬性與基本生存保障功能。本案中,法院完成扣劃后發現案涉賬戶可能為醫保專用賬戶,立即向開戶銀行與醫療保障部門發函核查,並依據核查結果及時作出返還資金的裁定。
需要說明的是,醫保專用賬戶資金免於強制執行,不代表被執行人可逃避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法院仍可依法查封、凍結、處置被執行人名下房產、車輛、理財產品、工資收入等非民生保障類財產,用於清償債務﹔對拒不配合執行、惡意拖延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依法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債務人應當切實履行自身義務,主動清償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債務﹔債權人也應當理性主張權利,尊重被執行人的基本生存權益,共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規范、穩妥、有序推進財產執行工作。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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