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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房地產市場十條 新政公積金貸款首付低至15% 利息補貼最高2.5萬元

2026年08月26日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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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更大

首付比例有下調

■至2026年12月31日,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貸款利息有補貼

■至2026年12月31日,購買新房每月實際產生的貸款利息給予一年期限、20%的利息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5萬元

鼓勵購買“好房子”

■購買設計達到綠建一星級標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單繳存人最高可貸96萬元,雙繳存人最高可貸144萬元

2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從4個方面推出十條具體舉措,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該通知自2026年8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優化供給結構

適時優化120平方米以下住房車位配比

在土地供應端,新政提出精准調控、有序組織土地供應,合理匹配不同用地規模、容積率等規劃指標,把握供地區位、規模和時序。在現有土地供應“三色”管理基礎上,落實商品住宅供地管控要求,對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過合理區間的區(市)縣,控制土地上市節奏。

配套保障方面,將持續完善擬上市土地周邊配套,推出區位條件優越、公共配套齊全的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並加快推進已出讓商品住房用地周邊道路、管網、教育、市政等配套設施落地。

針對剛性和剛改住房需求,新政支持企業開發建設價格適宜、面積適中的優質新房,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五區適當增加單宗面積大於30畝的住宅用地供應,合理優化地價評估機制。同時,科學制定規劃建設條件,適時優化120平方米以下住房車位配比標准,保持板率等規劃指標穩定。宗地面積大於50畝且120平方米以下戶型佔比大於20%的項目,支持企業分期報規、分階段申領施工許可、分期辦理聯合驗收。新政還鼓勵綠色建材和BIM信息化應用,在保証品質前提下降低建設成本。

加碼住房消費

推出貸款利息補貼,單筆最高補2.5萬元

消費支持是本次新政的重點之一。通知明確,各區(市)縣可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因地制宜在團購、車位購置、換新等方面發放補貼或消費券,激發潛在需求加快釋放。

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這一調整與此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20%的首付比例相比,進一步下調了5個百分點。

新政還首次推出了“貸款利息補貼”政策。根據規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購買新房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每月實際產生的貸款利息,成都公積金中心按20%予以補貼,自貸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計算。該項補貼免申即享,單筆貸款累計補貼上限為2.5萬元,期滿后一次性劃轉至借款人還款銀行卡。

在支持購買“好房子”方面,繳存人購買設計達到綠建一星級標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現行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據此計算,單繳存人最高可貸96萬元,雙繳存人最高可貸144萬元。需要留意的是,此項額度上浮政策不與本市其他額度上浮政策疊加執行。

在“市場+保障”體系聯動方面,新政提出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旺盛的區域,探索由市場主體收購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區財政給予補貼支持群眾“賣舊買新”,暢通置換購房鏈條。

此外,新政支持群眾“拆舊建好”,在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權人意願的基礎上,可由城市更新實施主體通過“地隨房走”方式(含協商收購房屋產權、劃轉國有資產處置)實施開發建設“好房子”。

分類盤活存量

探索將房票適用范圍拓展至商業、辦公用房

存量資源盤活方面,新政鼓勵積極探索收購存量商辦等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菜市場、養老服務、社區中心等公服配套設施,並根據收購情況同步優化調整周邊配套公服用地規劃。同時,探索將房票安置的適用范圍從住宅拓展至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物業的征收補償。

此外,為降低異地客群購房信息差和交易門檻,成都將以房產超市為重點打造線上推介陣地,持續集成樓盤推介、金融貸款、業務指導等一站式住房消費服務平台,實現“線上引流、線下對接、交易便捷、服務到位”的全鏈條閉環。

市場秩序方面,新政要求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日常經營,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從業行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推介行為。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將房地產類自媒體承銷行為全面納入統一監管,持續整治房地產自媒體亂象,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黃雪鬆)

來源: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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