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2026年08月25日09:35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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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印發《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六個拓展” 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基層機構臨床類別內科專業、兒科專業和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均應作為家庭醫生開展簽約服務。到2027年底,二、三級醫院派駐基層機構1年以上的醫生,原則上應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有序推進家庭醫生首診負責制被寫進通知。基層機構要加快推進預約就診和有序分診,原則上簽約居民到基層機構就診時優先安排家庭醫生接診。
簽約居民病情超出家庭醫生業務能力范圍的,經患者同意,家庭醫生應當優先轉診到本機構其他專科醫生。確需向上級醫院轉診的,應當利用緊密型醫聯體上級醫院預留號源、床位等資源或轉診綠色通道及時上轉。
同時,上級醫院應當將恢復期、康復期患者下轉至基層機構,由家庭醫生做好接續服務,上級醫院給予必要技術支持。
由慢性病管理向慢性病和傳染病共管拓展,簽約“菜單”更豐富。
從對“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提供常見呼吸道、消化道、虫媒傳播疾病以及結核病、艾滋病等防控知識宣教、轉介治療、隨訪管理和疫苗接種服務,到鼓勵具備相應資質的家庭醫生為有需要的簽約居民開具疫苗處方……到2027年底,基層機構均應將傳染病防控服務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
通知要求,分類開展不同人群的簽約履約服務。
對於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等重點人群,推行以居住地基層機構為主開展簽約﹔對於工作地和居住地分離的職業人群,推行以功能單位所在地基層機構為主開展簽約﹔支持居民健康檔案隨簽約機構變動自由流轉……
通知同時提出,要加強簽約服務工作監測,開展簽約居民滿意度調查,進一步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新華社記者李恆)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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