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擴圍 新增遂寧、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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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將大幅壓縮審批環節和時間,使地方急需的產業項目、基礎設施及民生工程能夠更快速地獲得用地保障
●截至目前,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擴圍至成都、攀枝花、綿陽、眉山、瀘州、樂山、南充、宜賓、遂寧、內江10市
6月18日,記者從省政府官網獲悉,《關於授權和委托遂寧市、內江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的通知》於近日正式印發,明確自2026年7月20日起,授權和委托遂寧市、內江市兩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
根據《通知》,此次授權和委托的審批范圍涵蓋遂寧市、內江市所轄各縣(市、區)。
在具體審批事項上,兩市將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審批權﹔同時,受委托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土地征收審批權、使用挂鉤指標報征審批權以及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審批權。需要注意的是,授權和委托的省級用地審批權不包括國務院授權省政府行使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權。
據介紹,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並非簡單的“權力鬆綁”,而是以“精簡環節、提升效率”為核心的效能升級。以往需要上報至省級政府審批的事項,如今在市級層面即可直接完成,將大幅壓縮審批環節和時間,使地方急需的產業項目、基礎設施及民生工程能夠更快地獲得用地保障。
為確保下放的權力“接得住、管得好”,《通知》對被授權和委托的市級政府提出明確要求。市級政府必須嚴格遵守行權邊界,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且不得將承接的審批權進一步授權或委托。
2024年12月,四川建立了以“下放、暫停與收回”為核心的省級用地審批權授權和委托全流程工作機制。2025年以來,四川分兩批次,將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至成都、攀枝花、綿陽、眉山、瀘州、樂山、南充、宜賓8市。隨著遂寧、內江的加入,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擴圍至10市。
下一步,省自然資源廳將持續跟蹤、指導地方做好省級用地審批的承接工作,優化用地報批機制,標准化、高效化、便捷化地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支撐。(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王若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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