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意見》 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
2026年06月03日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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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成都市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嚴格落實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保護和促進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意見》聚焦當前藥品監管的關鍵環節和薄弱領域,從強化重點監管、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完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
聚焦高風險問題,《意見》提出,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集中投向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網絡售藥、醫美機構、疫苗及特殊藥品等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體現了問題導向和風險管理的核心理念。
緊扣“智慧監管”,《意見》提出建設“藥械化綜合監管信息系統”、開展網絡銷售“靶向掃描”、運用“互聯網+智慧監管”平台管理特殊藥品等,旨在通過數據賦能,推動監管模式從“人海戰術”向“智慧研判”轉變,提升監管的預見性和精准性。
在強調專業監管、協同監管的同時,《意見》強調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成都將通過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加強輿情和投訴線索分析研判,鼓勵公眾、企業內部知情人等多元力量參與,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共治格局。
《意見》系統性地構建了從風險預防、發現、處置到責任追究的全鏈條治理體系,以及從市場主體到地方政府再到監管部門的全覆蓋責任體系,強調用最嚴謹的標准、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和最嚴肅的問責,形成監管合力,守牢藥品安全底線。
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即日起,成都將集中力量開展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專項行動,涵蓋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打擊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整治藥品網絡銷售、醫療美容、血液制品和細胞治療類生物制品5個專項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張偉進)
來源:成都日報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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