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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面實行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落戶

2026年06月02日08:34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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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全面實行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落戶

6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在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城區實行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落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取消積分、簡化社保,新政實現“安居即落戶”

《通知》明確,此次新政的適用范圍為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城區(含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與過去“積分落戶”不同,新政取消了積分限制,將落戶條件簡化為“兩個硬指標”:一是持有上述區域有效期內居住証﹔二是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和省、市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

成都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將原“連續繳納養老+醫療保險3年”的社保要求,優化為僅需連續繳納養老保險3年,既減輕了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者的參保險種負擔,也適配不同就業形態的社保繳納實際。“例如,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群體,只要養老保險連續繳滿3年且持有有效居住証,即可直接申請,無需再積累學歷、技能等積分。”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對“合法穩定住所”的定義也進一步明確:包括成都市范圍內登記備案並交付使用的住房、國有直管公房、公共租賃住房、單位自有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農村房屋等。若本人或直系親屬有此類住所,可直接落戶住所地址﹔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落戶居住証登記地址的公共集體戶,該情形暫不支持家屬隨遷,待取得合法穩定住所后,可按投靠政策辦理。

材料精簡、當場辦結,這些細節需注意

新政的另一大亮點是辦理流程的“極簡升級”。據了解,原積分落戶需16個部門審核,如今精簡至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4個部門,辦理時限從15個工作日壓縮至“當場辦結”——材料審核通過后,可即時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辦理渠道分為線上線下兩種:線下可前往住所所在地(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居住証地址所在(無合法穩定住所)公安辦証中心提交申請﹔線上可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服務號進入“市外戶口遷入”模塊,按提示上傳材料。

申請材料需准備三類:一是基礎材料,含入戶申請表、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証。二是資格材料,含有效期內成都市居住証、本市近3年連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清單(購買省級社保的還需提供與在蓉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三是落戶地址材料——入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住所佐証材料(落戶直系親屬住房的,還需親屬關系佐証材料)﹔入直系親屬戶的,提供住所佐証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証材料﹔入公共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無房佐証材料。

原有積分系統運行至6月底

已申請者權益不受影響

新政自2026年6月5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居住証積分管理辦法》(成辦規〔2024〕1號)同步廢止,不再受理新的積分落戶申請。記者了解到,為保障政策平穩過渡,市公安局居住証積分系統將運行維護至2026年6月底,已提交積分入戶申請但尚未辦結的群眾,權益不受影響。

具體而言,2026年6月5日前已提交積分落戶申請且尚未辦結的,仍按原政策審核辦理﹔審核暫未通過的,可按新政策重新申請。此外,成都東部新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執行的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落戶按原政策執行。(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方舟)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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