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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電寶專車”何去何從?新業態不能“野”生長

2026年04月30日09:53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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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業態不能“野”生長

4月27日,記者對成都街頭出現的電動車“打野”情況進行了報道。這些電動車停放在地鐵站口、商圈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都“背”著一個共享充電寶機櫃。給這些共享充電寶主機供電的,有的是獨立的蓄電池,有的則直接是電動車的蓄電池,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這一行為究竟該由誰來管?記者聯系了共享充電寶企業及消防、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均未對此進行回應。成都交警稱,要對相關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后,再進行反饋。

  記者查詢了相關報道發現,上海和南京均在去年對“共享充電寶專車”進行過清理。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經過研討,認定該行為的本質是擅自佔用道路設攤經營共享充電寶租賃,應當依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按照“佔道經營”予以查處。南京秦淮區某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電動車“打野”行為涉嫌違反《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的“佔道經營”,“我們只要在巡查中看到,都會制止。”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於充電寶有旺盛需求,這催生了更多共享充電寶新業態。

  在北京、成都、武漢、福州等地,都出現了電杆“長出”共享充電寶的情況。美團共享充電寶正與旗下電單車板塊深度聯動,形成“車+電”一體化的運營場景。具體而言,美團在新型電動車上搭載兩個共享充電寶,並直接利用單車自身的電源為其供電。

  至於如何評價電動車“打野”模式,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教授陳皓勇認為,要看其是否滿足了社會需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最終要由市場來檢驗。如果有市場價值,相關部門要進行規制。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表示,雖然樂見新業態的出現,但安全風險底線要守住。(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吳喆)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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