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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強學前兒童學籍管理

2025年12月30日10:11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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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育部:加強學前兒童學籍管理

  記者今日從教育部獲悉,《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印發,辦法強調凡在依法舉辦的幼兒園就讀的學前兒童均須建立學籍。學籍變動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制度。

  辦法明確,幼兒園不得使用虛假信息給學前兒童建立學籍,不得重復建立、空挂學籍。學籍小學學段接續使用,終身不變。還明確了學前兒童的學籍是對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升學等情況進行的記錄、核實、處理,適用於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中三周歲到入小學前兒童。規定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省級統籌、以縣為主、幼兒園實施。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對學前兒童學籍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具有本區域學籍數據的管理與使用權,要建立學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強化國家學前兒童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賬號密碼管理等。二是嚴格數據使用,要求各級管理人員依法保護學前兒童個人信息及相關隱私,嚴格遵守數據使用權限、規則和范圍,嚴防學籍數據泄露和學籍信息濫用。三是明確責任追究,對於泄露或非法使用學前兒童學籍信息的,要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為保障學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要強化學籍管理隊伍建設,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學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兒園應有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學籍管理培訓指導,學籍管理人員應先培訓后上崗。要強化技術保障,明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負責學前兒童學籍系統的功能設計和用戶體驗改進,為採集和管理學前兒童學籍數據與及時監督學籍異常情況提供技術保障。此外,辦法還提出要強化經費投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學籍管理經費投入,支持設施設備更新、學籍管理隊伍培訓等。(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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