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兵權益保障和優待辦法》12月起施行
民兵乘公共交通享優先、優惠服務
2025年11月28日08:04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民兵乘公共交通享優先、優惠服務
11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軍區印發《四川省民兵權益保障和優待辦法》(簡稱《辦法》)。《辦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各軍分區(警備區)會同市(州)人民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推動民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優先、優惠服務。地方志和軍史部門將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省部級、戰區級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個人和單位名錄載入地方志和軍事志。民兵受到表彰獎勵,本人及其子女符合兵役征集條件的,可確定為重點定兵對象。(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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