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人煩?關了它!
男子網購“鑰匙”關掉百多塊電梯廣告
“我關掉了100塊吵人的電梯廣告,這個舉動旨在推動廣告業的改革。”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一名大學生發布視頻稱,他網購了一把針對電梯廣告的“通用鑰匙”,一口氣關停了附近小區100多塊電梯樓宇廣告。該視頻一發布,隨即引發熱議。
如今,不少樓宇的電梯裡,都安裝了顯示屏循環播放廣告,電梯封閉空間裡的聲音與畫面,成為不少人的困擾。
11月10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了當事人孔同學。他說,希望此舉能引起公眾對電梯廣告收益歸屬及居民知情權的大范圍討論。
事件還原
關掉100多塊電梯廣告希望引起相關話題探討
在某社交平台上,孔同學發布的視頻已有上萬點贊和幾百條轉發量。視頻中,他展示了自己出入不同小區,關掉100多塊小區電梯廣告的場景。
視頻發布后,網友紛紛留言,並針對孔同學的行為以及電梯廣告收益歸屬等問題展開了討論。
11月10日,記者聯系到孔同學,他說,“該行為主要是為了完成大學課程——新媒體營銷的作業。”
孔同學說,希望借此契機,引起一些討論,比如廣告收益是否公開、廣告收益歸屬是否透明等。
在關閉廣告前,孔同學還做了一些調查,大部分業主對他的行為表示認可。
孔同學認為,電梯廣告屬於“侵入式”廣告,在狹小空間內,通過噪音不斷“洗腦”,強迫人觀看,侵犯了公民的權益。他希望通過這種行為,呼吁廣告業創作能被大眾接受、不喧囂的廣告。“我們不排斥好廣告,但拒絕‘侵入式’廣告,希望還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
記者走訪
廣告存在“諧音梗”部分業主質疑收益去向
電梯廣告是指在電梯轎廂、等候區域及相關空間投放的廣告形式,常見類型包括智能屏廣告、框架廣告、投影廣告,通過視覺、聽覺傳遞信息,具有高頻觸達、低干擾特性,其收益部分用於物業維修。但因審批標准缺失及設備電費爭議等問題,常常引發業主權益的討論。
孔同學說,他走訪和關停的電梯廣告中,多數來源於一家電梯廣告頭部公司,並且每到一個電梯前,他都會先測量廣告播放音量。據他觀察,該公司在電梯廣告投放市場佔有很高份額。
11月10日,記者撥打了該公司的客服熱線。一名工作人員說,針對有人反映的電梯廣告太吵以及內容低俗等問題,他們統計情況后會向上反饋。針對如果有人覺得太吵能否關掉電梯廣告一事,該工作人員稱,“個人是沒辦法關掉的,因為我們都是統一操作,如果強行關掉導致損壞,個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近日,記者走訪了成都市內多個小區,對廣告內容和市民反饋進行了了解。在成都市清江西路附近某小區,有業主向記者反映,平時乘坐電梯時,發現部分廣告內容存在“諧音梗”。
該小區業主閆先生說,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去哪了?以及投放的過程是否有審核,這些問題沒有告知。
律師說法
個人關停電梯廣告存在被追究侵權風險
電梯廣告由專業公司運營,通過與物業合作安裝,形成穩定的盈利鏈條。然而,鮮有人追問:這些廣告是否經過業主同意?廣告收入去了哪裡?收益是否透明?
11月10日,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對此表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小區電梯屬於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對其享有共同管理權利。在電梯內設置廣告,本質上是對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性使用。這種使用本身並不違法,但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業主的共同意志。如果該行為經過合法程序(如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定),並符合管理規約的規定,那麼電梯廣告的設置就是合法的。
針對個人是否有權關停電梯廣告的問題,胡磊律師認為,電梯作為共有部分,其管理權屬於全體業主共同行使。單個業主僅是共有權人之一,無權單獨決定關停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電梯廣告。“個人擅自關停電梯廣告,可能構成對物業公司或廣告主合同的侵害(如果廣告合同合法有效),也可能侵害了其他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收益權。因此,該行為存在被追究侵權責任的法律風險。”(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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