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兩地聯合發布2025年“雙11”網絡集中促銷合規經營提示
人民網成都11月8日電 (趙祖樂)11月7日,據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消息,為規范網絡促銷經營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川渝兩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布《“雙11”網絡集中促銷合規經營提示》,引導川渝兩地網絡交易平台及平台內經營者、直播電商經營者誠信合規經營。
提示主要包含七方面內容:
一、嚴格規范促銷行為。清楚公示促銷規則,不得隱藏或模糊關鍵信息﹔依法依規明碼標價,嚴禁通過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或低價誘導、高價結算等方式實施價格欺詐行為。
二、規范直播營銷話術。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商品內容應當符合事實,公示商品關鍵信息應當充分且真實,不得進行虛假營銷、夸大宣傳。
三、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不得通過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不利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平台經營者不得濫用優勢地位,不合理限制、排斥平台內經營者參加其他平台的促銷活動。
四、保証廣告真實合法。應當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表明推銷的商品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贈商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証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五、保障商品質量安全。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証明和其他標識﹔禁止銷售“三無”產品、侵權假冒商品和不符合強制性標准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的產品﹔平台要加強巡查監控,發現存在售假行為要及時採取禁限措施,嚴防假冒偽劣商品流入市場。
六、保障個人信息安全。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征得消費者同意﹔嚴禁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消費者個人信息。
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除法定不適用商品外,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由拒絕﹔配備充足的客服力量,及時處理咨詢和投訴,積極化解消費糾紛,不得推諉塞責。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雙11”期間,廣大消費者應當理性消費,增強維權意識,遇到違法行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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