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分布式光伏新政策:重點支持工商業,“三州一市”自用比例不低於50%

記者6月20日從四川省能源局獲悉,該局日前下發關於轉發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並結合四川省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執行要求,旨在規范、促進和保障四川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建設。
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分布式光伏新政的核心要點主要有三大原則:
一是因地制宜,結合資源條件和電網承載力,科學規劃建設﹔二是重點支持,加快發展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要求應備盡備、能建快建﹔三是規范發展,規范戶用光伏,在尊重農民意願和權益基礎上,科學有序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
上網模式要求方面,大型工商業項目原則上自發自用,省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后,大型工商業項目可申請調整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參與市場。其中,特別對“三州一市”(阿壩、甘孜、涼山、攀枝花)自用比例提出要求,“三州一市”一般工商業項目及調整后的大型項目,年自發自用電量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
項目備案管理方面,建設單位、個人在項目所在縣(市、區)備案機關辦理,自然人可自主選擇電網企業集中代理備案或自行備案。要求備案機關不得無故停止或暫停備案、不得增設前置條件、不得違規限制市場准入或設置障礙。
新政還要求動態開展電網承載能力的評估預警。市(州)能源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電網企業,按照國家和我省關於分布式光伏電網承載能力評估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按季度評估並對外公布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和“紅、黃、綠”等級判定結果,並報備省能源局。當電網可開放容量不足時,電網企業應逐月公布分布式光伏項目申請接網排序情況,按順序做好登記,並及時報送轄區能源主管部門。
同時,做好承載力提升。要求市(州)能源主管部門及時組織有關縣(市、區)、電網企業研究解決分布式光伏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電網暫無可開放容量時,要通過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鼓勵用電負荷發展、就地建設儲能、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應用等手段,盡快提升配電網對分布式能源的接納和調配能力。(川觀新聞記者 李欣憶 黃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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