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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月1日起售藥需掃追溯碼進行醫保結算

2025年05月07日08:14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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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7月1日起售藥需掃追溯碼進行醫保結算

  近日,四川省醫保局聯合人社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印發《關於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採集應用的通知》。7月1日起,全省所有醫保、工傷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在藥品的銷售、使用環節,必須掃描藥品追溯碼方能進行醫保結算。

  藥品追溯碼是什麼?顧名思義,就是為每一盒藥品賦予一個獨一無二的身份標識,由20位數字組成。它精准記錄了每盒藥品的生產、流通、銷售等關鍵信息。

  按照藥品和醫保管理有關規定,一盒藥品賣給患者后,就不能再被賣給別的患者,隻能賣一次,因此,一盒藥品的追溯碼,隻應有一次被最終銷售掃碼的記錄。若存在多次終端結算掃碼記錄,則該藥品就可能是“回流藥”或是被串換銷售。“一藥一碼”可實現全流程追溯,讓假藥、回流藥無所遁形,切實保障參保群眾合法權益。

  據悉,四川自去年初就積極推進開展藥品追溯碼採集工作,目前我省約5.7萬家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已完成掃碼系統全覆蓋,採集上傳追溯碼數據70余億條。

  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要求,明年1月1日起,所有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追溯碼將全量採集上傳。對此,省醫保局對於過渡期內無追溯碼的藥品銷售進行了明確規范,對藥店及各級醫療機構的藥品追溯碼採集上傳工作分級分類劃定了時間表。

  省醫保局提醒廣大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購藥時,認准包裝完整的追溯碼藥品,監督藥店人員掃描所購藥品的追溯碼,購藥后索要銷售憑証並標注追溯碼,拍照留存以備維權。同時,使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掃碼核驗信息,發現“回流藥”等違法行為后,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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