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中小學校“校園餐”常態長效治理十條措施
推行師生同餐 中小學校不得單設教職工食堂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正式發布《中小學校“校園餐”常態長效治理十條措施》。
《措施》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實把學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全面從嚴治校,真正把中小學校“校園餐”辦好管好,讓師生、家長和社會滿意,結合四川省實際,從強化責任落實、健全工作機制、保障經費投入、堅持公益屬性、加強經營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加強激勵和培訓、強化智慧監管、推行師生同餐、強化監督約束等方面,提出10條具體舉措。它們都有哪些亮點?
壓實治理各方責任,完善齊抓共管體系
《措施》進一步明確黨委和政府的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中小學校主體責任。構建“向下負責、向上問責”的全鏈條責任體系,向下對轄區和學校負責,向上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問責,嚴肅責任追究,倒逼各方責任落實。
明確全流程管理措施,健全運營管理機制
堅持食堂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進一步加強膳食經費、供餐運營、食材採購、智慧監管等管理措施。通過明確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健全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獎懲制度,推行師生同餐等舉措,推動“校園餐”治理常態長效。
《措施》要求,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高中階段學校食堂對外承包(委托)經營的,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管理費、承包費、租賃費,食堂、檔口不得轉包分包。對中小學校食堂承包(委托)經營、勞務外包、大宗食材供貨、校外供餐等,須通過招投標等公開競爭方式依法依規確定,不得直接指定。中小學校不得單獨設置教職工食堂。教職工在校用餐的,應當與學生同食堂購餐,並全額繳納餐費,確保同食材同質量、同菜品同價格,不得侵佔學生利益。
強化信息化技術運用,建立嚴密高效監督格局
明確開展中小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提出加快推進中小學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統建設,運用先進技術手段,強化線上監管、智能管理、監測預警等。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家長和社會監督管理作用。強化審計財會監督協同貫通,審計部門適時開展審計。
《措施》提出,審計部門要適時對中小學校“校園餐”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審計,教育主管部門每年選取一定比例的中小學校開展內部審計,實現3年一輪全覆蓋。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成立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邀請“兩代表一委員”等參與日常檢查。要健全群眾舉報機制,全面推行“碼上舉報”。(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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